新华网北京1月8日电(记者卢国强、李舒)记者8日从北京交管部门获悉,警方规定机动车违反五日制限行规定连续处罚的间隔期为3个小时,以保证司机在接受处罚后可以驶出限行区域、开到最近的停车场或返回出发地。
从1月4日起,北京交管部门修改了电子监控系统和民警现场执法系统,实现对违反限行规定的车辆进行连续拍摄和连续处罚。交管部门表示,连续处罚并非不间断处罚,对于确属忘记限行日,无意开车出门的车辆,在接受了一次处罚后3个小时内,司机可将车驶出限行区域、开到最近的停车场或返回出发地,无论是电子监控系统还是路面民警均不会对司机进行二次处罚。但若司机在一天内连续出行,则会被连续处罚。
同时,交通民警在现场处罚违反限行规定的车辆后,会立即提醒司机不要再违反限行规定行驶,否则将面临连续处罚。
按照北京市出台的“治堵”政策,无论是北京牌照的车辆还是外地牌照的车辆,进入北京市五环路(含)以内地区时,均需遵守五日制尾号限行规定。
记者了解到,截至去年年底,北京市对于违反限行规定的车辆一直采取“一日不二罚”的办法,无论违反限行规定行为次数多少,一天内只进行一次“罚款100元、不计分”的处罚。一些司机便钻了这个空子,拿100元罚款当做限行日的通行费,甚至出现“400元包月”的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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