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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证看待幸福感城市评选

来源:沈阳日报
2011年01月09日06:01
  刘根生

  由新华社等发起的2010年中国(大陆)最具幸福感城市日前评出,杭州、成都、长沙、昆明、南京等10个城市榜上有名。其评价体系20项指标涉及人情味、交通状况、医疗条件、教育质量、自然环境、房屋价格、物价水平等,且委托专业调查机构零点集团完成了30多万次独立入户调查。

  然而,对这项评选活动不少人却嗤之以鼻。主要理由是,幸福是一个“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问题,入户调查也好,问卷调查也好,未必能诠释幸福感全部含义。那些没有精力与兴趣做调查问卷和没有参与网络投票者,是不是“被幸福”了?有人则质问:幸福感城市评选有多少用处?有人甚至直言,于某些部门和专家学者来说,这种评选活动总能吸引眼球;于评选城市,多了一张可以炫耀的“名片”;于当选城市领导,多了一份政绩。也许,幸福感城市评选在准确反映幸福感方面还有待完善,但我还是觉得,应辩证看待幸福感城市评选活动,最好别急着大泼冷水。

  “幸福指数”是30多年前发端于不丹的评价机制,受到世界追捧,是因其能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国民对现实生活的满意程度,强化执政导向:以人民幸福为“第一目标”。河南平顶山市还把“幸福指数”作为官员考核内容之一,以促进官员更加关注民生,纠正“唯GDP”偏向。应该说,政府能够思考和追求如何使人们更幸福是件大好事,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中国最具幸福感城市评选活动值得肯定,主要原因也在这里。至于这能起多大作用,还有待实践检验。现在就大泼冷水,又何尝不是一种武断。

  无论想干成什么事,都得有明确目标。是否实现了目标,也不能凭感觉,而得有客观标准,这就得把目标分解成具体指标。中国最具幸福感城市评选,也是依据这个道理。尽管幸福在很多时候属于心理体验,也没有一刀切式标准,但这不等于幸福感就无法衡量。我们应承认,在交通状况、医疗条件、教育质量、自然环境、房屋价格、物价水平等方面,人们还是能达成共识的。一个地方是否更关注民生,老百姓也不难感觉到。从这个意义上讲,中国最具幸福感城市评选,不仅是对当选城市的肯定,也是对其他城市的激励。

  当然,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不能把设定指标的实现简单地看做是整体目标已实现。其中道理在于,就算所选取指标是社会现象的关键因素,但毕竟不等于社会现象全部。例如我们讲教育投入多少影响着教育水平高低,但不能由教育投入多就说教育水平肯定高。社会生活丰富多彩,简单满足于指标到达,最易导致以平均数代替大多数,以统计数据代替人民群众直观感受。建设人们幸福城市是个长远目标,正确对待目标和指标,才能把当选中国最具幸福感城市当作一种鞭策,更加重视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更加重视提升民生质量,努力建设人民生活更加幸福城市。
(责任编辑:Newsh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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