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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立法院”:教育部门有权强制整并公立大学

来源:中国新闻网
2011年01月10日12:47
  中新网1月10日电 据“中央社”报道,台“立法院”院会今天三读修正通过“大学法”部分条文,赋予教育部门强制整并公立大学权限,未来台湾大学拟与公立台北教育大学、台湾师范大学与台湾科技大学等校整并,预计3年内完成。

  台“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司长”何卓飞日前表示,希望“大学法”修正案能尽速通过,并在修法施行后3年内,完成目前规划中的例如台湾大学与公立台北教育大学、台湾师范大学与台湾科技大学等校整并计划。

  何卓飞说,“教育部”未来执行公立大学整并上将具有更强公权力,可强制执行整并,学校没有说不的权利。

  “立法院”院会上午三读修正通过国民党“立委”杨琼璎等人提案“大学法”第7条,明订“教育部”可权衡高等教育整体发展、教育资源分布、学校地缘位置等条件,辅以经费补助和行政协助方式,拟订公立大学合并计划报“行政院”核定后,由各该公立大学执行。

  不过,有关“立委”余政道等人提案,希望限制公立大学校长任期“连选得连任1次”,盼避免“万年校长”造成校园贪腐的弊端,但此次修法未能修正通过。
(责任编辑:侯俊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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