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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设区市书记市长连续13年签订综治责任书

来源:人民网
2011年01月11日13:11
  人民网福州1月11日电 (记者 江宝章) 10日晚,福建省委书记、省综治委主任孙春兰,福建省省长、省综治委第一副主任黄小晶与福建省9个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党政领导在福州签订2011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书。这是自1999年以来,福建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与设区市党委、政府主要领导连续第13年签订综治责任书。

  从1999年开始,福建省委、省政府领导每年都要与各设区市党政领导签订综治责任书,要求各地党政领导把平安建设纳入党委、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把综合治理、维护稳定放在与发展经济和社会建设同等重要位置,一岗双责。市、县、区综治委主任、第一副主任也均由党政“一把手”担任,层层签订综治领导责任书,把责任层层传导到底到边,到岗到人。各地积极开展了协作化解矛盾、社会管理创新、基层维稳基础建设、常态打防管控等工作,建立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推进党政主导“大调解”工作体系建设,全面启动18个省级和150多个市级社会管理创新综合试点工作,组建乡镇(街道)维稳信息员、维稳群众工作队,开展“平安先行县(市、区)”和“平安先行单位”争创活动,以及创建“平安库区”、“和谐企业”、“平安家庭”、“平安医院”等等, 确保了福建社会大局持续和谐稳定。去年,全省群众对社会治安满意和基本满意率达94.90%,认为居住地安全和基本安全的比率达96.25%。

  今年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书对切实履行综治领导责任、全力维护社会安定稳定、深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持续深化“平安福建”建设以及需要整改的突出问题提出了具体要求。福建省综治委也在会上向省直单位下达了综治目标管理责任书。

  作者:江宝章
(责任编辑:周径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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