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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工程土地违法查处面临两难土地督察官员表示不怕得罪比自己官大的

来源:法制日报
2011年01月12日08:12

本报记者郄建荣

  “对一些重点项目违法用地的查处、整改,按照既处理事又处理人的要求,存在"两难"的问题。”国家土地督察广州督察局局长束伟星10日告诉记者,对一般意义上的违法用地他们采取了没收、拆除的处理方法,解决得比较好。但是对重点项目就不大好办。

  “相当部分也只能是罚款、补办手续。”束伟星说,就是罚款也常遇到“人家说预算里没有,还得有关部门批”。他透露,重点项目土地违法,对人的处理很难。束伟星说,难就难在找不到某一个具体的责任人,“有些是用地单位的责任,有些可能是地方政府监管的责任,所以处理上确实很难。”

  国家土地督察制度作为国家建立的一项没有国际经验可参考的全新土地监管制度,到目前为止,实施了不过5年时间。国家土地副总督察甘藏春10日表示,这项土地监管制度有别于其他土地管理、土地执法部门,它是一项独特的适应土地督察机构特点的业务体系、业务领域的新制度。

  专家认为,国家土地督察机构在履行土地督察过程中遇到一些难点问题也并非意外。正因为如此,据甘藏春透露,最近,国务院领导就要求国家土地督察机构在执行土地督察过程中要“敢于碰硬,不怕得罪人”。

  “敢于碰硬、不怕得罪人对土地督察机构来说包括我也是一种考验。”甘藏春说,“说起来,得罪人也是不容易,因为得罪的不是一般的企业法人,得罪的都是比我们官还大的、比我们权力还大的。”甘藏春说,这种得罪也是一种爱护。他要求,督察干部要绝不讨好、买好,坚持原则。

  而国家土地督察成都督察局局长常嘉兴10日表示,作为在一线从事土地督察的执法人员,对于“敢于碰硬、不怕得罪人”的感悟,“就是要能够在特别重大的性质严重的违法违规案件的查处上,坚定意志,坚定不移,不达目的绝不罢休。”

  常嘉兴说,特别是在涉及重大原则问题时,不回避、不退让、不妥协;“对违纪违规问题无论涉及谁,无论涉及哪一级政府,无论违法当事人有什么样的经济地位和社会背景,我们的督察工作都一视同仁,一查到底,绝不手软。”

  常嘉兴表示,正是有了这样的理念,2010年2月,他们在对成都市双流县例行督察整改情况复查中发现违规建设的酒店。其间,双流县委县政府3次到成都局汇报,想通过调整规划把酒店保留下来,酒店老板也承诺,只要不拆酒店,可以接受任何处罚。

  考虑到这家酒店是在基本农田上违法建设的经营性项目,“从任何一个方面来说都说不过去。”常嘉兴说,“我们给双流县政府下达要求严肃落实土地例行督察整改意见的函,限期查处到位,而且这个酒店不拆除我们不验收。”最终,经过了半年多的博弈,酒店的建设者不得不将投资超过9千多万元建设的酒店拆除。

  据甘藏春介绍,今年,国家土地督察机构还要开展例行督察,“总的指导思想是要始终保持"敢于碰硬、不怕得罪人"、"再接再厉,不可松懈"的精神状态。”甘藏春希望土地督察队伍要敢于“得罪比我们官大的”。

  本报北京1月11日讯

来源法制网——法制日报)
(责任编辑:Newsh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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