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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记者称遭刀割乳房而杀夫 是否防卫过当引争论

来源:新华网
2011年01月12日17:05
  称婚后多次遭丈夫殴打,当丈夫持刀划伤并声称要割掉自己的乳房时,42岁的某画报社女记者张某持刀将丈夫杀死,后拨打110自首。昨天上午,张某因涉嫌故意杀人罪在二中院出庭受审。由于此案涉及个人隐私,法院没有公开审理。

  据张某到案后供述,2008年8月10日,近40岁的张某,经朋友介绍认识了离婚并比她小5岁的高某,两个人很快发展成了男女朋友。9月5日,两个人认识不到一个月就闪电结婚。但是让张某没有想到的是丈夫婚后总是虐待她。

  张某供称,高某之所以对她打骂,是因为她在婚前曾经和前姐夫有过一段恋情,她曾用前姐夫的名字给自己买了一辆车,分手后男方想把车占为己有。为此,两人打过官司,她最终赢了。高某婚前知道此事,但婚后总借题发挥,经常打骂她。婚后两个月,张某觉得无法忍受,但她一提离婚,高某就说要杀了她和她全家。作为知识分子家庭里长大的孩子,她很爱面子,一直不愿将家庭暴力的丑事告诉身边的人,因此一直忍着,直到2010年7月2日。

  张某供称,2010年7月1日晚,高某又开始辱骂她。骂了一阵后,高某随手抽出一把水果刀,照着张某乳房就划了一刀。张某称很疼,想去擦点药,但丈夫不允许,让她给他按摩。张某说,当时高某一直叫嚣着“把你的乳房割下来!”她很害怕,就趁高某起身拿刀的时候抢先一步,将刀握在了手里,照着高某的脖子狠狠刺了一刀。接下来,两人一直夺刀,再后来高某就躺在了床上。起初,她以为高某是装死吓唬她,过一会儿发现对方没有声音了,就打了120急救电话。急救人员到达后证实高某已经死亡。张某随即报警。

  对于指控,被告人张某的辩护律师认为,张某属于防卫过当。他提供了一本相册,照片里的张某浑身多处青紫,头发长短不齐。张某称,那是她在不同时期被家庭暴力后拍摄的,照片是由朋友帮着拍的,因为她想离婚但丈夫不同意,还要分她的房产和股票。她咨询律师后得知,拍这些照片可在打离婚官司时使用。 对此,被害人高某一方的律师提出了不同看法,他认为案件有3处疑点。“一是张某杀死高某是在凌晨1点,但2点才拨打120,导致高某失血过多死亡;二是张某说高某曾拿刀划伤她的乳房,但公安机关鉴定刀上并没有高某的指纹;另外,张某说事发时两人争夺刀,但现场的足迹鉴定中,床边并没有高某的足迹,难道是高某站在床上与张某夺刀吗?”律师认为,事发当晚张某并没有遭到殴打。张某伤情鉴定显示,除了手指有伤,并没有用拳头或棍棒殴打的伤情。所以张某乳房的伤应该是她的自残行为。

  据律师介绍,高某曾在知名外企做过高管,年薪高达百万元,很优秀。高某前妻的证言可以看出,高某对前妻没有实施过家庭暴力,也没有变态的性要求。高某朋友们也称,高某和张某夫妻二人的关系时好时坏,吵完架很快又有说有笑。高某的父母至今无法接受独子被杀的事实,他们要求法院严惩儿媳,并提出了100万元的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要求。此案当庭没有宣判。(记者邱伟) (来源:北京晚报)
(责任编辑:周径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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