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2日,辽宁省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刘刚告诉记者,由于近期国家加大了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辽宁省新增政策性保障住房增加了近两倍任务指标,原定5.15万套的计划,很可能达到约15万套。
根据目前计划,约15万套的新增政策性保障住房中,将有14万套左右为公共租赁住房。据刘刚介绍,辽宁省去年共落实廉租房7.8万户,落实经济适用房6万户,共改造城市棚户区7.8万户,国有工矿棚户区3.21万户。在众多政策性保障住房种类中,公租房在辽宁省还是新兴品种。公租房即公共租赁房,是解决新就业职工等夹心层群体住房困难的一个产品。政府或公共机构所有,用低于市场价或者承租者承受得起的价格,向新就业职工出租。辽宁省建设的公租房目标人群,“首先是不符合廉租房资格,又无力购买经济适用房这部分中间群体,其次是不够购买经济适用房资格,又无力购买商品房这部分中间群体。”
刘刚坦言,公租房服务的群体很广泛,既有低收入者,也有城市中等收入者。不过,省建设厅的初步意见是希望各城市能把首批建设的公租房租赁给刚毕业的外地大学生。“想使用公租房的大学生首先要在本地就业,否则就没有租赁的资格。”刘刚说。
修建公租房光靠政府投入是远远不够的,“我们希望一些大企业可以参与公租房的建设,毕竟他们需要工人,工人需要住房。”刘刚笑着说,“如果实在不行的话,我们就让房地产企业在盖商品房时配建公租房,我们给一些政策支持。”
如果让房地产企业参与公租房建设,公租房的租金也就成了焦点问题。“现在看,公租房的租金肯定由市场来决定,毕竟没有哪个开发商愿意赔钱租房子。不过,政府会给予租房者一定的补助,而补助的比例由租房者收入水平来决定。”
刘刚最后表示,这些是省住建厅的一些想法,关于辽宁省公租房的相关政策目前正在研究之中,相信很快就会出台。(记者于海) (来源:沈阳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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