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今日说法》报道:2002年12月8日凌晨,28岁的汤胄被连刺23刀不幸身亡,警方将行凶者蒋伟强抓捕到案,随后,蒋家人提出蒋伟强患有精神失常,经过8年 4次鉴定,蒋伟强抓了放放了又抓,两家失子之痛和保子之争无休无止。
昔日同窗好友 一死一“疯”
2002年10月8日凌晨2:00多,玉林市玉林高中附近的一幢居民楼前,28岁的汤胄骑车回来,守候多时的嫌犯蒋伟强立刻取出水果刀,冲上前对着汤胄的腹部乱刺,总共刺了23刀后蒋伟强逃走,汤胄当场身亡。出事前,汤胄正筹备婚礼,没想到惨遭横祸,那么谁会如此残忍地将他杀害呢?
2002年10月12日晚,南宁市,杀人凶手蒋伟强被南宁警方抓获。蒋伟强不仅是死者汤胄的高中同班同学还是最要好的朋友,虽然人们很难相信,可现场的一系列物证和蒋伟强本人的多次供认,此案铁证如山,警方很快就以涉嫌故意杀人等罪名将蒋伟强刑事拘留。事情出现了180度的大转弯,案发4个月后,玉林警方将蒋伟强放了出来,蒋家人声称蒋伟强很可能患有精神病。
警方调查,蒋伟强之所以要杀汤胄,主要是因为两件事,一是死者汤胄等人曾反对过蒋伟强和陈某谈恋爱,另一件死者汤胄生前曾因一笔钱向蒋伟强催债,事后证实这两件事确实都存在。
8年诉讼 4次鉴定情形不同
2002年10月至次年1月,为了慎重起见,玉林警方委托柳州市龙泉山医院、广州市精神病医院分别对嫌犯蒋伟强的刑事责任能力进行司法鉴定,出具相同的鉴定结果:鉴定结论为蒋伟强患精神分裂,作案时处于发病期,丧失了辨认和控制能力,无刑事责任能力。据此玉林警方就将蒋伟强释放了。
一个从来没有得过精神病的人怎么会在杀人之后突然成了精神病呢?汤家人一直没有放弃为儿子汤胄讨个公道,这样的鉴定结论不能让他们信服。
2006年5月,北京市安定医院对杀人凶手蒋伟强进行了第三次精神疾病司法鉴定,认定蒋伟强应付刑事责任能力,杀人凶手蒋伟强被再次逮捕。2006年11月,法院一审判处其无期徒刑。随后,玉林市人民检察院以一审法院量刑畸轻为由就刑事部分提起了抗诉,被告方也提起了上诉。
2008年4月,受法院委托的上海某医院做出了第四次精神疾病司法鉴定, 认定被告蒋伟强不具备刑事责任能力。 2008年6月22日,玉林市中级法院将再次开庭审理此案。据此2010年10月,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判决蒋伟强不用承担刑事责任,再一次将蒋伟强释放。
有没有刑事责任能力 到底谁说了算
8年 4次鉴定,精神病鉴定到底有没有标准,我们又该相信谁?
央视《今日说法》栏目采访了中国政法大学的刘革新教授,蒋伟强二次鉴定结果,称蒋伟强无辨认和控制能力,而北京安定医院做出了的鉴定结果是,没有完全丧失控制和辨认能力。精神病鉴定比较特殊,它的客观的依据比较少,对于无辨认和控制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司法鉴定,由于它没有客观的生理指标的标准,过程又很复杂,所以它的结论人的因素就影响很大。
这个结果让汤胄的家人很不服气,目前他们正在寻求申诉的途径,准备申请有关部门再次进行鉴定。
央视《今日说法》2011年1月16日播出《无法被判刑的凶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