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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人争讼分老屋 五间半房分成96份(图)

来源:法制日报
2011年01月16日10:48

杨静珍的老伴韩士勤于2003年去世,韩士勤有3个姊妹,杨静珍夫妇生有3女2子。近日,杨静珍及4个子女,以及韩士勤的3个姊妹共8人,将杨静珍大儿子韩伏雨告上法庭,要求分割房产。

杨静珍诉称,1968年韩士勤的3个姊妹出嫁,夫妻俩连同公婆4人共同出钱,将3间祖屋拆除,盖了5间半房子。随后,公婆及老伴先后去世,也未留下遗嘱。2008年冬天,大儿子韩伏雨以院落为自己所有,拒绝杨静珍码放东西。杨静珍觉得大儿子侵犯了自己的房屋继承权,请求法院分割自家院内的5间半房屋。

韩伏雨辩称,父亲生前已和母亲就院内房屋做了分割,“口头”提出老院一分为二,东院归小儿子韩立柱,西院归自己,母亲住在西院,自己也取得了西院房产证明。诉讼期间,韩士勤的3个姊妹表示,愿将自己可继承的房屋份额赠与杨静珍。

北京市昌平区法院对此案审理后认定,杨静珍夫妇与公婆共同出资建设的五间半房,杨静珍的房屋继承权应受到保护,判决杨静珍继承五间半房中的71/96,韩伏雨与其4个兄弟姐妹各占5/96。一审宣判后,韩伏雨不服,已经上诉。



  法官说法:


  继承人过多时房屋该怎样分割?

昌平法院法官介绍,家庭财产继承案件中,针对诸如房屋这类不便分割的不动产,尤其当一套房产有多人继承时,法院的常规做法是,依据方便生活的原则,将房屋折价分割,即房屋归实际居住人所有,实际居住人向其他继承人支付所占比例的折价金额。但如果涉及房屋拆迁或继承人过多等情况,法院只能对房屋进行份额划分,这样将来房屋拆迁或变卖后,各继承人领取所占份额的金额。

  (陈博)

来源法制网——法制日报)
(责任编辑:Newsh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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