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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全面推进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建设

来源:人民网
2011年01月17日16:02
  江苏省纪委监察厅近日分别会同组织、宣传、编制、财政、国资等部门印发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省级以上开发区、省属企业和省属金融机构纪检监察组织建设的意见,省纪委还印发了在非公有制企业开展党的纪律监督试点工作的意见。这4个文件覆盖了基层纪检监察工作的重点领域,面、线、点结合,提出了成系统、可操作、有实效的新思路、新举措。江苏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弘强表示:“我们将认真落实好4个文件,不断完善组织体系,科学配置组织资源,着力增强组织活力,全面提升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建设水平。”

  面上扩大覆盖,实现有党员的地方就有纪律监督

  随着全省乡镇规模和经济总量的不断扩大,江苏乡镇纪检监察工作出现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原有机构设置和工作模式的不足逐步显现,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兼职过多、力量分散等问题突出。为破解这一难题,近年来,省纪委在全省推广东海县开展乡镇纪检监察资源重组、分片成立农村纪检监察工作室的做法,截至今年初,全省共组建工作室341个,配备人员1295名。

  组建农村纪检监察工作室后,由乡镇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乡镇纪委怎么定位?为保证乡镇纪委继续有效履行职能,此次出台的加强农村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建设的文件明确规定,乡镇设纪委和监察室,乡镇纪委书记由同级党委副职一级的干部担任,由乡镇党委副书记兼任纪委书记的,必须配备专职纪委副书记,明确为副乡级。省纪委要求各地积极探索将党内监督与村务监督有机结合的组织形式,由村党组织副书记或其他党员村干部兼任村级纪律监督组织负责人,建立健全村级纪律监督组织。

  开发区处在改革开放的最前沿,建设工程多、外资企业多、干部的内外交往多,权力一旦失去有效监督极易发生腐败问题。加强省级以上开发区纪检监察组织建设的文件规定,省级以上开发区设立党工委的,要设立纪工委,同时设立监察机构;纪检监察机构要全面履行纪检、监察职能,协助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随着市场化改革的深入推进,省属企业和省属金融机构经营业态和组织形式发生深刻变化,分散性、多变性、流动性明显增强,经营风险增多,对企业负责人廉洁从业的要求也越来越高。省纪委明确要求,省属企业和省属金融机构及其下属单位要按照党章规定设置纪检机构,所在单位设立党委的,要设立纪委;建立党总支、党支部的,委员中要有纪检委员。

  非公企业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加强非公企业纪律监督组织建设,是反腐倡廉建设的新领域。目前江苏省已在237家规模以上非公企业单独建立党的纪律监督组织,并通过区域联建、行业联建、挂靠组建或设立纪律监督指导员等方式,在1000多家非公企业开展了党的纪律监督工作。省纪委总结这些成功做法,提出在设有党委的非公企业建立党的纪律监督委员会,在设有党总支的非公企业建立纪律监督小组,在设有党支部的非公企业派出纪律监督工作指导员或明确纪律监督员,为非公企业广泛安排了“廉管家”。

  “没有不受监督的党员。”省纪委副书记、监察厅厅长解畅说,“这4个文件的目标指向是纪检组织和纪检工作全覆盖,哪里有党组织,哪里就有党的纪律监督工作。”

  线上理顺关系,构建整体联动工作机制

  在农村纪检监察工作室和乡镇纪委并存的情况下,如何理顺两者之间的关系?江苏省此次出台的加强农村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建设的文件,从组织上交叉任职、职责上合理分工、工作上相互协作三个方面,理顺两者关系,积极构建整体联动工作机制。

  乡镇纪委书记兼任所在区域农村纪检监察工作室副主任,从而从组织上明确了工作室与乡镇纪委的关系。

  对农村纪检监察工作室和乡镇纪委的职责分工,省纪委在总结连云港、徐州等地实践经验的基础上作出界定:工作室重点监督派驻区域乡镇党委、政府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事项;负责派驻区域内相关检举控告类信访问题的核实处理、案件检查和案件审理等工作。乡镇纪委协助乡镇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负责向党委提交有关违纪党员干部的审核处理意见,做好党员干部违纪线索的排查、汇报工作;负责相关信访办理和案件查处工作,协助农村纪检监察工作室做好信访举报、案件检查、案件审理和监督检查等工作。特别强调乡镇纪委要加强对村级纪律监督组织的领导和指导。

  建立农村纪检监察工作室与乡镇纪委的协作机制,是文件的重要内容。其中规定:农村纪检监察工作室主任定期召集由派驻区域乡镇纪委书记参加的工作例会;农村纪检监察工作室明确专人加强与派驻区域乡镇纪委的联系,配合乡镇纪委做好相关工作。

  在开发区和国有企业领域,也体现了纪检监察组织整体联动的思想。文件规定,市县纪委要加强对开发区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开发区纪工委要加强驻区非公有制企业纪律监督组织建设。

  点上整合力量,形成监督检查合力

  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基层纪检监察工作任务日益繁重,基层纪检监察组织普遍显得人手不够。如何破解这一难题?江苏省纪委从两个方面展开突破。

  注重发挥纪委委员作用。建立重要情况沟通联系制度,凡涉及本地反腐倡廉建设重大工作安排,事前要听取纪委委员的意见;建立重大事项集体研究制度,事关案件查处等需要纪委决定或审核把关的重大事项,应当由纪委委员集体研究决定;建立纪委委员参与工作分工制度;建立纪委委员述职报告制度,纪委委员要结合本职工作切实履行委员职责,每年年底向纪委述职。

  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组织协调机制。在乡镇,在省级以上开发区,在企业和金融机构,纪委书记发挥牵头协调作用,定期主持召开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会议,分析研究本地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明确任务,落实责任。

  此次出台的文件,还有一项体制机制的重要转变引人瞩目:省属企业和省属金融机构要逐步做到符合条件的纪委书记依法进入董事会担任董事,并根据工作需要可以进入经理班子兼任行政副职;符合条件的监察机构正职依照法定程序进入企业和金融机构监事会担任监事。“这既符合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又将进一步畅通纪检监察机构有效履行监督职责的渠道。”省国资委纪委书记王鲁宁认为。

  此次出台的文件对强化基层纪检监察组织的物质保障也作出了明确规定。比如,将农村纪检监察工作室和乡镇纪委监察室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和纪检监察业务费纳入县、乡镇财政预算,切实保障执纪办案经费和装备设施。还特别提出,要为村级纪律监督组织开展工作创造条件,兼任村级纪律监督组织负责人的党员村干部的补助,在村级组织运转保障经费或村级收入中列支。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责任编辑:侯俊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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