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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国对保障性住房常抓不懈

来源:人民网
2011年01月18日07:35
  法国是一个人人共享福利的社会,“居者有其屋”是其福利体系的基本构成。因此,解决居民特别是低收入居民的住房问题,历来是政府一以贯之的关注目标。多年来,法国房地产市场平稳有序的发展,同样得益于这一较为完备的社会保障性住房建设和供给制度。为了进一步了解法国福利住房制度的发展过程以及其具体实施细节,记者近日走访了多年从年房地产开发研究的法国华荟房地产经纪事务所总经理章烽女士。

  关于法国实行廉租住房制度,章烽认为,确保人人有房住是公民应有的基本生存权利,这与法国所倡导的“自由、平等、博爱”的理念是一致的。所以,法国通过立法一步步推动这一制度的实施与完善。早在1894年,法国政府就出台了建立廉价住房(HBM)制度的最初的法律。1906年,政府颁布的法令对廉价房的建设作了补充规定。1912年,新法律规定市镇和省级政府可自行成立相关机构进行廉价房建设。2000年,政府适时推出了社会团结和城市革新法,规定每个超过3 500人口的城市(巴黎地区为1 500)廉租房(HLM)占全部住房建筑比例不得低于20%,违者将受到处罚。2006年,《国家住房承诺法》的公布,使福利性住房的供给大大提高。2007年,《 可抗辩居住权法》的通过,意味着居民可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的住房权。法国这一系列的立法为廉租房计划顺利实施提供了重要的保障。

  据章烽介绍,法国廉租房由廉价房发展而来,起源于19世纪末企业主间为解决工人住房问题而制定的行业规则。接着,地方当局首先介入其中,法国政府直到二战之后因城市损毁严重许多居民无房可住才真正参与进来。1950年,廉价住房被更名为廉租房,旨在显示国家对低收入群体租房行为的支持。法国廉租房通常只有市场价格的三分之一,最低的仅有六分之一,供应对象为中低收入阶层的居民。一项调查表明,65%的廉租房承租人属于中等收入以下的居民,而在低收入居民中只有12%的人租用廉租房,不少人转而租用条件较差的私人出租房。

  从过去至今天,法国的廉租房建设一直保持快速发展。在2650 万套社会住房总量中,廉租房或廉价房占460万套,所占总比例达17.5%。目前,廉租房继续以平均每年约50000套的速度被投放市场。多亏法国各届政府长期不懈的努力,每1000法国人拥有69.2套福利性住房,廉租房占法国可出租房的50%左右,法国因此成为欧洲社会中拥有住房率最高的国家。章烽女士对记者强调说,如果哪个低收入的法国家庭没有房住,有权起诉当地政府,暂时解决不了,至少也得临时安排住旅馆。

  章烽最后说,当然,法国廉租房的建设和管理也存在一些不可忽视的问题。比如,法国现在还至少缺乏50万至90万套社会福利房,在法国还有约350万人居住条件很差,650万人口的住房状况很不稳定;一些原来的廉租房住户在收入条件发生根本性改善后,仍长期占据着住房,缺乏更严格的退出机制;因管理水平跟不上,物业形象不佳的诟病和加剧社会隔离及治安等问题仍难消除;一些城市由于种种原因廉租房建设至今还未达标等等。为寻求解决这些相关问题,在大量资金投入的同时,法国总理菲永最近重申各地方行政机构严格按建设廉租房的法律办事,将这项为民造福的工程进一步做实做好。(人民网巴黎1月17日电)
(责任编辑:赵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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