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西宁1月18日电记者韩萍记者今天从青海省教育厅了解到,为确保青海省中等职业学生学籍管理的准确性、及时性和严肃性,近日,青海省教育厅发出《关于明确全省中等职业教育学生学籍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通知强调,凡在中职学生学籍管理中出现弄虚作假或因审核不严出现上报信息不实等情况,将对学校通报批评,或进行“黄牌”或“红牌”警告,对学校招生进行限制。其中,民办学校将责令其停止招生,吊销其办学许可证。对玩忽职守、监管不力的学校主管部门,进行通报批评,逐级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通知规定,今后,青海省中职学生学籍将实行逐级审核责任制。各职业院校须在新生入学报到后的15个工作日内将学生基础学籍信息录入《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信息管理系统》,各级教育主管部门要严格审核所辖学校申报的学籍注册名单。来源法制网——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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