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1月19日讯记者朱磊记者今日从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获悉,各地持续加大对侵权盗版的打击力度,近日,部分地区又宣判了几起非法出版和侵犯著作权案件,5名被告人被判刑并处罚金。
2010年4月10日,山西省及太原市“扫黄打非”部门根据掌握的线索,联合对位于太原市小店区黄陵乡北营村的一处非法出版物批发窝点进行突击检查。当场查获侵权盗版图书两万余册,共计130余万元。经查,该批发窝点无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由侯某、张某两人合伙非法经营。近日,太原市小店区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以非法经营罪判处侯某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5万元;判处张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并处罚金5万元。
2010年5月5日,根据调查掌握的线索,山西省及太原市“扫黄打非”办公室与太原市公安局、市文化市场行政综合执法大队联合行动,检查了暗藏在该市普国电子城二楼家电经营区的一个音像制品仓库,当场查获侵权盗版光盘16000千余张,淫秽光盘417张。货主武某系无证从事经营活动。近日,太原市小店区人民法院以非法经营罪、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判处武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并处罚金3万元。
2010年5月5日,山西省及太原市“扫黄打非”部门在检查位于太原市普国电子城内的一处音像制品仓库时,当场收缴侵权盗版音像制品1万余张,货主薛某属无证经营。近日,太原市小店区人民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判处薛某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两年,并处罚金两万元。
2010年9月1日,江西省版权局、南昌市公安局西湖分局经侦大队执法人员在检查南昌市太平洋教育咨询有限公司时,现场查获《太平洋美语》15000千余册,经鉴定均为侵权盗版出版物。9月10日,涉案当事人林某某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日前,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侵犯著作权罪判处林某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6万元。涉案的南昌金港彩印有限公司因违法印刷侵权盗版出版物,被江西省新闻出版局依法吊销印刷经营许可证。来源法制网——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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