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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代表建议公共场所立法控烟 并明确处罚标准

来源:中国新闻网
2011年01月21日22:02
  中新网西安1月21日电 (记者冽玮 实习生金鑫)记者从正在此间召开的陕西省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获悉,朱本章等16名该省人大代表向大会提交了关于尽快制定《陕西省公共场所控制吸烟规定》的议案,建议将禁烟规定列入今年制定法规的计划。

  据了解,我国是世界上最大的烟草种植国、最大的烟草产品生产国和“烟民”最多的国家,也是吸二手烟人最多的国家和死于烟草危害人数最多的国家。每年烟草危害造成的经济损失超过5600亿元。烟草烟雾中含有4000多种化学物质,很多是有毒物质,其中有40多种具有致癌性。

  有关调查显示,75%的人希望在“无烟餐馆”进餐,80%的人希望办公室是“无烟环境”,92%的人知道“吸烟有害健康”,但是仍有64%的人在公共场所或家里“被动吸烟”。

  朱本章表示,很多国家禁止吸烟的公共场所已从公共交通工具、电影院、学校、医院逐步扩展到办公场所和娱乐场所。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过程体现了社会越来越注重对不吸烟人群的尊重和保护,是社会文明进步的表现。国内外控烟成功的经验已经明确,立法是控制公共场所吸烟的关键措施。在地方上,可以先出台地方性法规,通过处罚的形式,管住在公共场所吸烟的违规者。

  代表们建议,即将于今年4月举办的世园会是宣传陕西、西安绿色文明,生态化新貌,提升形象的重大机遇。随着世园会的临近,应以世园会为契机,尽快制定地方性控烟法规《陕西省公共场所控制吸烟规定》。

  据悉,《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要求:2011年1月9日,中国就应实现在室内公共场所、室内工作场所、公共交通工具和其他可能的室外公共场所中全面禁止二手烟雾。《公约》执行至今,在中国却未能很好地履行。
(责任编辑:UN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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