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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13岁男孩枪杀父亲怀孕8月未婚妻后照常上学

来源:中国广播网
2011年01月24日16:15
  美国一名13岁男孩因杀害父亲未婚妻受到谋杀罪指控。男孩的辩护律师近日提出上诉,辩称被告应在未成年人法庭受审,而不是像成年人一样面临不可假释的监禁判决。

  美国宾夕法尼亚州高等法院定于25日开庭,由这名未成年被告的辩护律师向3人法官组陈述他们的上诉理由。

  被告名为乔丹·布朗,现年13岁,2009年2月开枪射杀父亲的未婚妻肯齐·霍克。霍克当时怀有8个月身孕。

  按先前公诉人说法,时年11岁的布朗等父亲上班后,拿一支猎枪进入霍克卧室,从脑后开枪将她打死,然后直接去上学。

  地方法院法官多米尼克·莫托去年3月裁定,布朗应像成年人一样受审,可考虑双重谋杀罪,即杀死霍克和她临近出生的胎儿。

  过去两年间,布朗一直处于被关押状态。如何在美国法律制度下处理这类未成年人恶性犯罪的问题,引起人们的广泛关注。

  根据宾州法律,类似杀人的严重犯罪行为案件应在刑事法庭审理,除非被告方能把案件转移到未成年人法庭。

  如果在刑事法庭受审,布朗可能面临终身监禁判决,而且不可假释。但在未成年人法庭,作为未成年人受审,如果证实改过自新,他最早可能在21岁时获释。

  辩方律师试图表明,布朗处于两难境地。律师戴维·阿克说,一方面,为证明他可以改过,他必须接受为他的行为负责,显示悔意,然而这等同于认罪。另一名方面,布朗至今主张自己无罪,法庭会认为他不接受对自己行为负责。 (来源:京华时报)
(责任编辑:侯俊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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