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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房产经纪行为部门规章出台 赚差价等将受罚

来源:中国广播网
2011年01月26日08:02
新闻漫画:二手房“黑中介” 中新社发 赵乃育 摄

  中广网北京1月26日消息 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委近日联合出台了《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将于4月1日起实施。这是我国第一个专门规范房地产经纪行为的部门规章,其中明确了房地产经纪机构和个人不得从事赚取差价协助,签订阴阳合同,为不符合交易条件和禁止交易的房屋提供经济服务等违法违规行为。更多>>

  三部委联手规范房地产中介 赚取差价签阴阳合同将受罚

  这是我国第一个专门规范房地产经纪行为的部门规章。其明确房地产经纪机构和人员不得从事赚取差价、协助签订“阴阳合同”、为不符合交易条件和禁止交易的房屋提供经纪服务等违法违规行为。

  《办法》在加强房地产经纪管理方面做了一些新的规定,体现了管理机制和理念的创新,《办法》明确对房地产经纪机构和人员可以采取约谈、记入信用档案、媒体曝光、取消网上签约资格等多种管理手段和监督措施,对房地产经纪机构的价格违法、赚取差价、不正当竞争、分割出租、挪用交易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根据情节轻重,可以处以没收违法所得、罚款以至停业整顿等行政处罚。

  《办法》明确了房地产经纪的内涵。房地产经纪特指房地产居间和代理等服务并收取佣金的行为,不包括房地产行纪行为。规定了房地产经纪机构应当在经营场所公示的内容,应当向委托人说明的事项。规定房地产经纪服务实行明码标价制度。重点明确了房地产经纪机构和人员的从业禁止行为。明确房地产经纪机构和人员不得从事赚取差价、协助签订“阴阳合同”、为不符合交易条件和禁止交易的房屋提供经纪服务等违法违规行为。更多>>

  分析:中介市场令人堪忧 该办法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业内人士表示,目前全国房地产经纪人已达100多万人,其中有资质证书的只有几万人。随着房地产市场的日趋成熟,今后房地产租赁和二手房交易将占据老百姓住房消费的绝对比例。但目前一些地区房产中介市场的混乱实在令人堪忧,房地中介隐瞒真实信息、欺骗客户、强行推销、签订“阴阳合同”、操纵房价、偷漏税款、盘剥买卖双方、违规赚差价等现象层出不穷。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官员表示,该办法的出台,是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房地产调控的重要举措,对于整顿房地产市场秩序,规范房地产经纪行为,保护房地产经纪活动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房地产经纪行业健康发展,将起到积极作用。
(责任编辑:赵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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