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狐网站
新闻中心 > 综合 > 法制日报

摊位费飙升私营菜场难调控业内人士建议制定行政法规恢复菜场公益性

来源:法制日报
2011年01月28日08:28

本报记者刘建

  “菜场的经营行为应该是一个公益性行为,这样才能实现菜篮子工程的公益性”;

  “菜场能否像公交一样姓"公"”;

  “应按比例合理布局公益性菜场,并将此纳入法定强制执行的公建配套指标”;

  ……

  在不久前召开的上海“两会”上,菜篮子、菜价、菜场,成为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议论的焦点。2010年以来,经过一系列调控措施,菜价得以逐步稳定,但不少政协委员以及民主党派、团体仍不约而同地将目光投入到这一问题产生背后的原因。

  摊位费不断飙升

  “2010年年底,我家附近的菜场开业了,获知消息我还挺高兴。可到了菜场,我却发现这里的蔬菜价格普遍偏高,有的甚至超过其他菜场一倍。”说起家门口“新开”的周浦菜场,住在上海市浦东周浦镇的居民吴先生一脸踌躇。

  据了解,周浦菜场系异地重建,周浦镇政府投资约4000万元。导致菜价普遍上涨原因来源于摊位费的直线上升:重建前,蔬菜摊位费为每年2000元,重建后则变成了一年10000元;猪肉零售摊位的每年租金也从8000元“飙”至20000元。

  对此,周浦镇政府有关工作人员称,周浦菜场目前的摊位费仍低于周边地区的菜场。

  根据走访,《法制日报》记者注意到,在上海市,菜场的摊位费高是个普遍现象。而因此导致生意清淡,菜场因经营困难被迫关闭或转型的事件时有发生。

  上海首家开张的标准化菜场虹口“丰园”菜场,由于摊位费高等原因而经营不善在坚持了5年之后已关门转型。在虹口、卢湾、徐汇、闸北、杨浦区等一些标准化菜场内,经营同样惨淡。

  余姚路菜市场的菜商成某告诉《法制日报》记者,他每天的出货总量在350斤左右,每天需付出约193元的成本,将成本分摊到每斤菜上,平均加价0.55元,才算不赚不赔。

  一位标准化菜场的经理向《法制日报》记者透露:“菜场虽然不直接经营摊位,但只靠摊位租金和各项管理费,就能占去一样蔬菜总利润的一半甚至更多。”

  上海市政协委员周荣经过调研后发现,目前上海菜场的摊位费比2009年增长1.7倍。部分私营菜场的摊位租金在近3年内大幅上调。

  此外,上海江桥批发市场质量管理科陈军指出,流通环节也是导致上海终端市场上菜价上涨的重要因素。

  短期干预难抑高摊位费

  既然已找到高菜价的“始作俑者”,有关部门为何不从源头治理?

  公开资料显示,目前,全上海市共有菜市场930家,其中非公经济控制的菜场占80%以上。以上海市长宁区为例,现有的菜场中有三分之二已归私人资本经营。

  据此,长宁区商委工作人员坦言:“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很难强行对私营菜场的摊位费作出硬性下调规定。”

  据了解,为了控制摊位费,上海各区县曾采取了一系列举措:徐汇区拨款500万元作为菜场调控专项基金;闸北区对全区26家标准化菜市场蔬菜经营摊位减免摊位费10%至20%;卢湾区则在元旦、春节所在月份,由区财政对8个标准化菜市场、4个菜店所属的350个蔬菜摊位每月补贴600元。

  同时,为了从根本是解决问题,上海市商委还自己牵头,让8家蔬菜合作社和普陀、闸北、虹口、杨浦四区的40家标准化菜场,签署产销对接协议,以此来减少中间倒手环节。

  但令人意外的是,无论是基层主管部门还是合作社本身,都对这一新模式心存疑虑。

  作为“质疑派”,上海净达蔬菜专业合作社负责人沈士忠的观点颇有代表性:“这是任务。过了春节以后我们就不太可能去做这个事了。我们是种菜的不是卖菜的。现在突然要搞起蔬菜物流和零售,实在有些勉为其难。”

  对此,上海市政协委员屠海鸣认为,临时性的政府行政干预作为短期应急,固然可以在一定时段生效,只是政府加大补贴、减免税收和杂费等举措培育的是局部的、短期的公益性菜场,效果并不长久。

  上海市商务委员会研究室主任李清娟也指出,光有菜场“孤独地公益着”,对菜价的平抑作用十分有限。

  摊位费由公共财政出?

  对于上海市居高不下的菜价以及隐藏在其背后的菜场公益困局,在不久前召开的上海“两会”上,不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均提出:“应当逐步减少、取消菜贩向菜场缴纳所谓的摊位费机制,改由政府公共财政补贴。”

  在由上海市政府发展研究中心流通经济研究所常务副所长汪亮提交的《关于重构公益性菜场的现代流通体系,平抑菜价、调控市场和引领农业组织化的建议》提案中指出,现阶段上海应形成以公益性、保基本的菜场业态和盈利性、商业性的连锁商业业态并举的农产品消费格局。其中公益性平台由政府来搭建,商业性平台则由企业来运作,以满足不同层次的消费需求。

  此外,汪亮还在提案中建议由各区商务委员会建立公益性的菜场经营管理公司,由政府出资或通过向社会非营利机构招标,由政府与社会公益资本相结合,在规划的基础上,建设并管理新的非营利性菜场的网点。同时,加快新农合组织的分工,使新农合组织中负责生产、运输、终端销售职责的人群“术业有专攻”,让组织起来的农民直接进入流通渠道,分享流通的利润,以此增加农民收入。

  “上海要研究制定相关行政法规,确立公益性标准化菜市场的地位和作用,明确政府各相关部门的管理职责以及扶持政策、扶持流程等。”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郑惠强指出,“同时,还要积极清费治乱。由上海市物价局牵头,会同市商务委、市经济信息化委等有关部门对全市菜市场现有收费项目和标准进行梳理,取消不合理的收费项目、降低偏高的收费标准,并向社会公示;任何单位和个人非经批准不得任意新设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切实从源头上减轻经营者负担。”

来源法制网——法制日报)
(责任编辑:Newshoo)
上网从搜狗开始
网页  新闻

我要发布

近期热点关注
网站地图

新闻中心

搜狐 | ChinaRen | 焦点房地产 | 17173 | 搜狗

实用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