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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吉农村信用社疑“鸠占鹊巢” 闹市房产起纷争

2011年01月28日11:08
信用社所占据的这处房产,其产权并未得到房管部门的认可。
信用社所占据的这处房产,其产权并未得到房管部门的认可。

  来源:市场导报

  “我预定的房产,他人怎能强占使用?”浙江安吉县的金先生一年多来为此而感到困惑。而令他更为不解的是,强占者系当地的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他认为,作为一家金融机构,信用社理应更加诚信守法。不过,《市场导报》记者就此采访时,信用社却予以否认。

  安吉县城胜利西路,地处当地最为繁华的闹市。胜利西路与迎宾大道交界之处,矗立着一幢名为“凯迪大厦”的商品房。据金先生介绍,2008年10月,凯迪大厦开始预售。当月,他和妻子一同与开发商安吉宝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购买沿街一层、二层的相关房产,共计近1400平方米。

  合同上双方约定,“出卖人应当在当年12月31日前,将商品房交付买受人使用”。随后,该合同在安吉县房地产交易所进行了“预售合同备案”。

  但在此后,开发商迟迟没有交房。金先生多次交涉,开发商都没有给予答复。2009年11月,他却惊讶地发现,有关人员竟然入驻其所购的房产(占用面积1000余平方米)进行装修。经了解得知,入驻方为安吉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在倍感困惑之时,金先生委托律师发函信用社交涉,要求其立即停止侵权,停止装修施工作业。但是,他所做的这一切,信用社并没有太多理会并依然照常装修。

  直至2010年5月,安吉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在装修完毕之后,在凯迪大厦开始了正式经营。经多次交涉未果后,2010年11月,金先生再度发函信用社,但对方依然未做任何答复。信用社不理不睬的态度令金先生非常气恼,他认为,这样的行为已经严重地侵害了他的合法财产权利。

  开发商宝云房地产公司的一位律师告诉记者,因合同效力产生纠纷,宝云公司与金先生夫妇目前正在法院进行着诉讼,这一案件时间已经拖了好久,现在还没有判决。

  针对金先生的投诉,《市场导报》记者多次联系了安吉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联社相关负责人一再声称,他们与金先生之间并没有关系,他们与开发商签有购房合同并享有房产产权,目前产权证等正在办理之中。

  该负责人表示,如果金先生认为房产是他的,则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去解决。不过,当导报记者要求查看信用社所签的购房合同时,该负责人予以了拒绝。

  同样一处房产,开发商分别签下两份售房合同,究竟哪一份是合法有效的?记者前往安吉县房地产管理处进行查询时,该处一位人士表示,房产如有产权纠纷以备案的为准,目前系统(安吉房地产信息网)里显示,金先生夫妇与开发商的购房合同是经过备案的,并没有办理过产权转移的手续,因此是合法有效的,其它的购房合同是不被承认的。

(责任编辑:杨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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