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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跑马圈地”,监管需有所作为

来源:法制日报
2011年01月29日10:50
  法治观察

  

唐卫毅

  信用卡是社会诚信程度的标志,也是培育公民诚信力的重要渠道,作为银行应承担起维护社会诚信的责任,绝不能只顾眼前利益,“跑马圈地”,滥发信用卡,让信用卡背负“不信用”的骂名

  由于缺乏统一的监管标准,少数商业银行出现了信用卡业务违规操作甚至“乱营销、乱发卡、乱签商户”的现象,损害金融消费者权益。针对银行上述“信用卡乱象”,1月27日,银监会发布《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监督管理办法》严加监管(1月28日《京华时报》)。

  信用卡是现代科技信息技术的产物,也是当今商业交易的一种最简便、最快捷的手段。信用卡在我国“起步”时,还是一种身份、地位的象征。比如,用信用卡刷卡消费在公众的眼里,很是有“派”,也是有钱人的“专利”,如果没有一定的存款和较高的收入,想办个信用卡都难。而现如今,信用卡在我国已不是什么“稀罕物”,社会普及率已经相当高。比如,据报道,目前全国信用卡总量达2.1亿张,同比增长28%,去年信用卡交易量达5.1万亿元,同比增长46%,其中消费金额2.7万亿元,同比增长44%。

  短短数载,我国信用卡的发展就呈现出“井喷”现象,不仅发卡总量突破了2.1亿张,而且年信用卡交易量也达到了5.1万亿元。可见,在我国不仅信用卡观念已经转变,而且发放、使用信用卡的技术也已经相当成熟,发卡、持卡、刷卡日渐成为生活中的时尚。不过,信用卡数量突飞猛进,全国范围内“信用卡在飞”,并不预示着我国信用体系建设也随之完善和进步。相反,在信用卡高度普及的背后,还隐藏着一些信用缺失、信用卡使用安全等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严重制约着我国信用体系的建设和发展,同时也显现出我国信用卡市场亟待加强监管。

  一方面,个别商业银行为了竞争,“乱营销、乱发卡、乱签商户”现象严重。过去办理信用卡需要一定的资质,办理审核也非常严格,办卡人需要提交很多的身份证明。但是现在办卡却很方便,也很容易,甚至有的银行业务员还在大力推销“办卡”。比如,笔者一亲戚的孩子去年大学毕业后被某银行录用,上班没多久就承担了揽办银行卡的任务和指标。为了完成任务,孩子不得不向亲戚朋友求助,以求多办卡完成“任务”。这种做法,就显示出银行有推销办卡之嫌,也使得办理信用卡的目的有些“不纯”。

  另一方面,信用卡虽然高度普及,但是信用卡持有人却并未达到社会“信用”的标准和素质,在信用卡使用过程中,“不信用”的问题日益突出。比如,一些人大肆办卡,然后拿着信用卡,随意消费、恶意透支,并且赖账,使得信用卡的声誉严重受损。还有的人由于某种原因,暂时失去偿还能力,银行不是积极沟通协商,而是依照自己的“规则”,对信用卡持有人加大“催收”力度,甚至使用一些不当手段,让双方之间闹得很不愉快。

  此外,银行大量发放信用卡之后,还存在着违规收费的现象,甚至连一些尚未激活的信用卡也照样收费。一年下来,银行卡里“沉淀”的资金,可是一笔不小的数目。如此做法,也使得信用卡的信用程度遭遇到了严重的信用危机。其实,信用卡,顾名思义就是“诚信使用”的意思,无论是银行,还是消费者,都应当履行“信用”的责任和义务,都应当遵守信用的底线和承诺,这是办理、使用信用卡的基本要求。而如今,银行及持卡人恰恰在信用方面存在着缺陷和偏差,让信用卡的形象和社会信用力大大受损。

  据悉,银监会公布新的信用卡管理办法,目的就是要禁止银行滥发信用卡“跑马圈地”。比如,新办法禁止信用卡不当营销行为,强调信用卡未经持卡人激活,不得扣收任何费用,禁止对18周岁以下未成年人发卡,附属卡除外。同时,对银行持卡人偿还能力下降的情况提出新规,允许银行与还款遇阻的持卡人平等协商,共同设计还款协议,但禁止不当“催收”行为。笔者以为,这是规范信用卡办理、使用的积极作为,有利于防范信用卡的不当发放和使用,提升我国信用体系建设的水平。

  笔者以为,信用卡“跑马圈地”以及信用卡使用方面存在的安全风险,作为监管部门不能无所作为,有关部门必须跟上信用卡发展的节奏,并针对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认真研究、论证信用卡应用的“规则”,通过出台相关政策、制度,进一步规范信用卡的发放和使用。信用卡是社会诚信程度的标志,也是培育公民诚信力的重要渠道,作为银行应承担起维护社会诚信的责任,绝不能只顾眼前利益,“跑马圈地”,滥发信用卡,让信用卡背负“不信用”的骂名。

来源法制网——法制日报)
(责任编辑:Newsh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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