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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年会过后囧照“被上网” 律师称或侵著作权

来源:解放网-新闻晚报
2011年01月31日13:46

  新闻晨报 实习生 胡轶人 记者 关健

  随着春节临近,各公司的年会热潮接近尾声。越来越多人喜欢将同事们在会上的搞怪表演视频和雷人囧照上传到网上,虽然多数人对自己的内部表演照被曝光抱有宽容心态,但仍希望能被提前告知。律师表示,上传年会影音、照片等一般不涉及侵犯个人隐私权,但有可能侵犯原创者的著作权。

  “今年的年会上就有同事要将我的聚会照片发到他的微博上,被我当场拒绝了。 ”近日,在上海一家会计公司工作的陈小姐表示,自己平时和同事聚会、吃饭时,就不喜欢被人拍照后上传,因为被网络广泛传播后,让许多不认识的人看到自己的照片,会觉得不好意思。“要是我在年会上的囧照被上传到别人的微博上,我肯定会很愤怒! ”陈小姐态度很坚定。

  上海某传媒公司的李小姐则表示无所谓。刚参加完公司年会的她说,老板在年会现场表演的恶搞节目很轰动,有不少同事用手机拍摄照片和视频,迅速上传到个人微博,其中一张雷人的照片在当天晚上就被转发了300多次。该老板得知此事后,非但没发火,还觉得很有意思。 “我觉得在公司的年会上以恶搞形象上台的人,一般都很富有娱乐大众的精神,会后被同事把那些囧照、视频等发到网上去,心里也应该有准备的,不会觉得很惊讶或是介意了”,李小姐说。

  在优酷网主页键入“年会”进行搜索,共有21000多个相关视频,一段某公司男员工模仿LadyGaga的雷人歌舞表演获得65万次点击量。同样在其他一些知名视频网站上,相关视频的数量和受关注程度也相当可观。

  记者在开心网上发起一项小调查,针对“你介意年会过后有人将你的囧照、视频发布到网上去吗”这个问题,投票按照接受程度设置“完全不介意”、“有点介意,但事先告知,可以接受”、“介意”和“坚决不同意,这侵犯隐私”四个选项。

  投票结果显示,共有64%的参与者最终表示可以接受上传,但36%的人要求对方在上传前告知自己,这成了投票人数最多的选项。也有28%的人表示根本不介意,年会本来就是娱乐大众。在不同意上传的群体中,有近三分之一的人选择“坚决不同意,这侵犯到了我的个人隐私权”一项。

  针对投票中提到的侵权问题,记者采访了上海市汇业律师事务所的汤淡宁律师。他解释,公司年会属于公众活动的范畴,并不是个人的私生活,同事们在年会上的搞怪表演或是吃饭时的囧照被上传到网上,不侵犯个人隐私权。但他补充说,同时应当视这些照片、视频的具体内容而定,如果其中包含类似于“身体走光”等内容,则应被认定为侵犯了当事人的个人身体隐私。

  汤律师提醒广大网友,上传年会的照片、视频可能会侵犯节目本身的著作权以及表演者的表演权。由于年会上的大多数节目具有独创性,被上传后实际上是为公众提供了拷贝节目内容以及演出形式的资源,同时,也为商业网站创造了一定的商业价值,“比如网站在这些视频内容播放前加入商业广告,以此获利。 ”汤淡宁说。

(责任编辑:项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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