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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社区法务室忙碌的年关

来源:法制日报
2011年02月01日08:06

本报记者史万森

  虽近年关,内蒙古呼和浩特市玉泉区兴隆巷清泉街社区法务室依然忙碌。法务室的办公室很小,也就六七平米的样子,暖气还算热,但因为进出人多,一开门一股风,屋里还是有点冷。记者到的时候,社区法务工作者张俊伟还在门口的商铺帮助物业公司协调收费的事。“年底了,物业公司的好多员工还没领到工资,物业费要是收不上来,势必影响这些人过年,反过来也会影响物业服务的质量,就会诱发矛盾。”

  社区建设的逐步完善,物业公司与业主的矛盾开始成为社区的主要矛盾之一,从去年开始,清泉街社区、社区法务室、业主委员会和物业公司就联合成立了一个综合管理办公室,其中一项职能就是评判物业公司的服务质量,解决物业公司与业主之间的纠纷。

  张俊伟说,“物业公司与业主的纠纷,容易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还容易引起跟风,几个业主不交费,一片人就跟着不交费。社区综合管理办公室最近正准备通过公开问卷调查的形式,对物业公司服务质量进行评判,我们认为只要有三分之二的业主认为服务质量合格,那么其他业主就应该少数服从多数,交纳应该交纳的费用。当然,一些个别情况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个别处理。”

  “居民有事一般不找物业,而是直接找到综合办公室。我们就得赶快出面协调。就像今天的下水道堵塞问题,如不迅速解决,居民就要抱怨,现在虽然还没疏通,但只要你在干,居民们就会理解。而居民们反映的问题得到了解决,物业公司收费也就能够顺利进行。”张俊伟说。

  上个星期,张俊伟的奶奶过世,他只请了一天假。他说,社区里根本离不开人。电话24小时开机,上个月一张200元的电话卡用了不到半个月。

  清泉街社区法务室成立于2007年,是全国第一个社区法务室,是个创新型的产物,受到了司法部的高度关注。全国、全区不少地方前来参观学习,甚至还吸引了一些国际组织前来访问。

  法务室与过去的人民调解的一个重要区别就是依法。多年的老先进、清泉街社区党支部书记、主任兼社区法务室主任的武荷香有一个突出的感受就是,过去调解主要是和稀泥、抹事儿,而现在是依靠法律,依法调解,解决问题。

  社区城建楼小区有56户居民两年用不上电,家用电器都成了摆设。他们找过媒体,找过市长热线,都没有解决问题。抱着试一试的心理,居民们找到了社区法务室。

  张俊伟看了情况,觉得这是个很容易解决的问题,为什么会拖这么久?他和反映问题的居民找到了区电力部门。电力部门一位负责人说,你们小区的一户商铺阻挠,不让装变压器,还扬言要打我们的安装人员,我们又没有执法权,你们协调好了,我们就去安装。

  张俊伟说,电力法有明确的规定,阻挠电力设施建设是要受到法律制裁的。电力部门完全可以解决这些问题,但他们显然对相关法律不太熟悉,或不知道如何把握。

  约定安装的时间到了,张俊伟到了施工现场。果然,那位商户又出来阻挠。张俊伟告诉他,变压器安装在盲道外,是在公共空间,你阻挠安装是违法的。商户不听。张俊伟一个电话110警车很快赶到现场,那位商户一看,赶忙躲走了。两个小时后,变压器安装完毕。就这样,拖了两年多的安装变压器问题,在反映到社区法务室后很快得到解决,前后仅用了11天。

来源法制网——法制日报)
(责任编辑:Newsh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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