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杭州2月8日电 (见习记者 陈佳 通讯员 陈福)今天,浙江杭州市见义勇为基金会副理事长张冠东和秘书长一行携带“杭州市见义勇为积极分子”荣誉证书和105万元奖励金赴淳安,表彰慰问在2月5日淳安县山林火灾抢险行动中英勇牺牲和光荣负伤的勇士及其亲属。
2011年2月5日(正月初三)11时许,浙江杭州淳安县姜家镇浮林村方家村墓地附近山林发生火灾,大火迅速蔓延到下坑坞山。面对突如其来的山林火灾,该村村民和附近群众积极自发投入到扑救山林火灾的抢险行动中。
由于当日天气晴朗,且风助火势,山林火灾迅速蔓延,火势凶猛。致使救火村民姜美娣、姜崇槐、姜明堂、余新养、姜良青、姜继学英勇牺牲,姜明三、姜良礼严重烧伤,余诗金右小腿严重骨折。
为此,杭州市见义勇为基金会决定,授予上述勇士“杭州市见义勇为勇士”荣誉称号。并奖励姜美娣、姜崇槐、姜明堂、余新养等6人人民币各15万元,奖励姜明三、姜良礼人民币各6万元,奖励余诗金人民币3万元。
(责任编辑:孟德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