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王丽娜)买卖人体器官,为进行器官移植手术的患者提供肾源并以此牟利,是何林宣等人的生财之道。昨天记者获悉,因涉嫌非法经营罪,何林宣等人被公诉至朝阳法院。
第一被告何林宣,今年25岁,是浙江人。去年5月28日,他因涉嫌非法经营罪被拘留,不久,其同伙叶卫华、甄鼎樑、司振桥3人相继落网。
检方指控,2008年间,何林宣伙同他人,以营利为目的,在朝阳医院为患者张某、韩某、刘某提供肾源,进行器官移植手术,经营额为37万余元。
2009年间,何林宣伙同叶卫华、甄鼎樑、司振桥等人,在朝阳医院为多名患者提供肾源,进行器官移植手术,经营额为81.8万余元。
检方认为,何林宣、叶卫华、甄鼎樑、司振桥违反国家规定,以牟利为目的,非法买卖人体器官,情节特别严重,应以非法经营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朝阳法院将择日开庭审理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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