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张蕾 通讯员王利平)撞见前女友和新男友在一起,韩某持刀找上门去。两名男子隔窗对骂,盛怒下持刀互砍,最后落得一人重伤一人轻伤的后果。记者昨日获悉,朝阳检察院近日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将犯罪嫌疑人韩某、沈某批准逮捕。
2010年4月16日凌晨,韩某在朝阳区松榆里小区附近一家饭馆吃饭时,看见其前女友小芳(化名)与现男友沈某在一起。后小芳和沈某返回暂住地看电视、打牌。
约凌晨4时左右,韩某以取回以前放在小芳住处的东西为由来到小芳的住地敲门,并且事先从饭馆拿了把菜刀揣在后腰处。
与小芳同住的同事为韩某开了门,并以不方便、让韩某改天再来取东西为由,将韩某劝走。韩某离开后想了想又回去敲门,再次被劝说出来。
在屋中听到外面动静的沈某早就气不打一处来,两人隔着厨房窗户对骂起来。双方均被激怒,沈某拿起厨房的菜刀冲出门外,两人都挥刀向对方砍去。后经法医鉴定,韩某伤情为重伤;沈某临时鉴定为不低于轻伤。后沈某逃回老家养伤,韩某报案。
检察官表示,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故意伤害造成他人轻伤以上的,要负刑事责任,致人重伤的,可能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案中,两名嫌疑人均手持菜刀砍伤对方,造成一重伤一轻伤的严重后果,他们在忍受身体伤害的同时,还要面对法律的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