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狐网站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最新要闻 > 世态万象

女子试穿裤子被划伤26厘米 店方遭索赔1.5万元

来源:新京报
2011年02月13日02:04
  本报讯 (记者张宁 周晓东)昨日上午,邱女士到东直门来福士购物中心H&M店外讨说法。她说,1月24日女儿到店内试穿裤子时,被裤兜里的防盗钉划伤大腿,伤口长26厘米。邱女士担心感染、留疤,索赔15000元。店方表示愿意赔偿,但对方需提供证明材料。

  店员称已报销医院费用

  邱女士介绍,1月24日晚,她陪同女儿逛东直门来福士购物中心,并到H&M服装店试穿了两条裤子。

  邱女士回忆,两条裤子裤腰处均有一个防盗钉。但第二条牛仔短裤的左侧裤兜里,还有一个防盗钉,且和钉帽分离。女儿在试穿时并未发现,左大腿被钉子划伤,伤口长26厘米。

  事后服装店给邱女士出示了事故记录表,表上事故详情显示,客人去试衣间试衣服,防盗钉与防盗扣脱开,将客人划伤,划到大腿,大概26厘米长(左腿)。

  店员介绍,事发后带伤者去了医院,并报销了费用。邱女士称,医生给女儿上药包扎,并开了三天假条。

  “店方开始只愿赔200元”

  邱女士说,因为受伤,女儿身心均承受伤痛,年都没有过好。

  邱女士提出,店内裤子已有多人试穿过,担心防盗钉感染病毒。此外,她认为女儿的伤口临近膝盖,一旦留下疤痕,将影响女儿今后穿裙子,疤痕需要修复。

  针对营养费、误工费、精神损失费等,邱女士向店方提出了15000元的索赔要求。邱女士称,店方开始只愿赔付200元,后来又只提出送她一件礼物。

  双方久未达成一致。昨日上午,邱女士站在来福士购物中心H&M店外,大声“控诉”店方处理方式。

  店方称需提供损失证明

  昨日,来福士购物中心工作人员,在现场劝导围观者离开。警察两次到现场协调,中午邱女士随警察离开购物中心。

  H&M服装店经理对警察表示,店方愿赔偿邱女士方面损失,但是不能随便就给多少钱,店方赔偿需要伤者提供损失证明。

  对此,邱女士表示接到了服装店的相关函件,但是精神损失费无法开具证明材料。

  她表示,愿意走法律程序解决此事,但不排除再次抗议。

  作者:张宁 周晓东
(责任编辑:侯俊杰)
上网从搜狗开始
网页  新闻

我要发布

近期热点关注
网站地图

新闻中心

搜狐 | ChinaRen | 焦点房地产 | 17173 | 搜狗

实用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