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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大“个性贪官”内心独白

来源:《环球人物》杂志
2011年02月15日09:54

  乔志东,情妇充当腐败“中介”

  2010年9月29日,杭州市江干区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办公室主任乔志东因受贿罪被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无期徒刑。

  52岁的乔志东原是一名医生,后走上仕途。从2005年1月起,乔志东出任江干区城建办主任,同时兼任10多个重点民生项目工程的法定代表人。城建办主任一职,看上去官不大,权力却不小,经手的项目动辄就是数千万甚至上亿元的资金。这些钱怎么花,给谁花,乔志东一个人就可拍板。他成了建筑商的重点公关对象。

  在收受财物的过程中,乔志东尽显“创新才能”。在与杭州一家彩印公司老板高某打交道时,乔志东先是打借条向高某“借”39万元,此后一直未还。当高某再次送给他45万元时,他不直接收钱,而是将这笔钱冲抵他之前的“借条”。

  为了避免直接索贿的罪名,乔志东还充分调动身边人去开口要钱。母亲过节日、妻子买轿车、妹妹买保险、侄女读高中……这些人在乔志东的指使和暗示下,争先恐后地向有求于他的老板们开口。

  乔志东有3个情妇,他创造了把索贿和“管理”情妇相结合的一套办法。情妇们买房买车买奢侈品,不需要来找他,直接找老板们。他既能耳根清净,避开争风吃醋,又能以情妇做“中介”,自己坐收渔利。

  海口市地税局龙华分局原局长陈小涛

  “‘当官在于活动’害了我”

  《环球人物》杂志特约记者 江舟

  海口市地方税务局(以下简称地税局)龙华分局原局长陈小涛的落网,颇有点“黑色幽默”的味道。他畏罪潜逃时,最大的心愿就是“过个年再回去自首”。2009年1月24日是大年二十九,躲在江西朋友家里的陈小涛满以为能实现心愿,没想到他的自由时间就跟新年钟声一样,进入了倒计时。25日,除夕当天的凌晨,陈小涛被捉拿归案。2010年4月2日,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判处陈小涛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据办案人员介绍,1993年至2008年,陈小涛非法收受贿赂共计1056万元人民币、20万港币(约合17万元人民币)、8万美元(约合53万元人民币)。

  跟上级“交流”腐败经验

  陈小涛的“个性”之处在于,他从不掩盖自己的受贿行为,甚至还跟上级“切磋交流”腐败经验。“对于社会上流传的‘生命在于运动,当官在于活动’的说法,自己觉得挺有道理,没想到现在害了我。”陈小涛在忏悔书中这样写道。1998年中秋节前的一天,他来到上级——海南省地税局原副局长兼海口市地税局局长陈谟林的办公室。在简明扼要地汇报了分局的工作情况后,陈小涛说:“分局各项工作及我个人成长进步,全靠陈局长关心支持,这些我都心中有数。我这个人不会讲客套话,中秋节快到了,给您留下5000元,买些东西吧。”假意推辞后,陈谟林收下了这笔钱。

  有了第一次,接下来就方便多了。1998年和1999年的春节、中秋节,陈小涛每次都会给陈谟林送去5000元,陈谟林都欣然收下。而从2000年至2008年的9年间,这笔钱从5000元“涨”到了5万元,而且是给陈谟林和他妻子各送一份。算下来,陈小涛共向陈谟林送去“过节费”92万元。除此之外,陈谟林曾先后7次到丹麦、瑞典、日本等国考察。陈小涛每次都会在陈谟林出国前,到他的办公室送上5000美元(约合3.3万元人民币),7次共送3.5万美元(约合23万元人民币)。

  金钱让两人的关系越来越紧密,腐败也成了他们之间唯一的“共同语言”。“水至清则无鱼,人至察则无徒”,这句出自《汉书》的名言,却成了陈小涛和陈谟林大肆受贿的借口。“我说趁着局里管理混乱,我们边收税边发财。那位副局长(陈谟林)则说,应是边发财边收税。”

  “这些年来,我头脑里产生了一个误区,错误地认为我被提拔为海口市地税局龙华分局局长,我手中的权力是上级个别领导给的、是自己奋斗来的。”陈小涛笔下的“个别领导”,自然指的是陈谟林。多年的权钱交易,让陈谟林成了陈小涛最大的“靠山”。因此,尽管15年间纪检部门不断接到对陈小涛行贿受贿的举报,他却从未受到深究。

  曾有5年腐败“间歇期”

  “大学毕业生——税务官员——阶下囚,我走出了这简单却又令人费解的人生‘三部曲’。这其中包含了自己的青春激情、志向抱负和贪欲及堕落的脚步声,也夹杂着思想矛盾斗争的复杂情感。到如今,那昔日的自由、辉煌和家庭的温馨已成为过眼云烟。”陈小涛的这段话几乎总结了自己的一生。

  陈小涛出生于1963年,20世纪80年代初,陈小涛从广东省财政职业技术学校毕业后,被分配到原海口市税务局振东分局工作,很快博得了单位领导的器重。1993年,30岁的他被任命为振东分局第二税务所所长。

  这个职位让陈小涛第一次拥有了权力,他很快尝到了甜头。1993年下半年,陈小涛将该所辖区内的企业介绍给澄迈县税务局马村税务所进行异地征税。马村税务所领导送给陈小涛20万元,作为“感谢费”。那时,陈小涛的年薪不过1万元,这相当于他20年的工资。这笔巨额横财让陈小涛内心的害怕多于喜悦。“当时我告诫自己:‘将自己辖区的税源组织给了别人,自己从中受贿,这是违法犯罪。今后不能再干了,只有这一次,没有下次了。’”

  此后的5年间,陈小涛的确做到了廉洁守法、克己奉公。由于工作出色,他年年被评为先进。“因而,我错误地认为,那次受贿行为,其实是自己吓自己,没有必要担心东窗事发,也许只有天知地知。” 1998年9月,陈小涛在陈谟林的帮助下,被提拔为海口市地税局四分局局长。

  不久,海南省第二建筑工程公司为在纳税方面得到陈小涛的关照,将3万元现金送进了他的办公室。陈小涛收下了这笔钱,再次开始了敛财生涯。最疯狂的时候,陈小涛明目张胆地在办公室里受贿。“记得有一次,我派下属蔡某办理某公司股权变更业务。事成之后,蔡某拿着该公司给的35万元贿赂款请示我怎么分,我随口便说:‘我是老大多拿点,你具体办事也辛苦,给你15万元。’”

  直到2008年底,海口市地税系统一批人员的腐败案件陆续被查出,陈小涛发现形势不对,便畏罪潜逃了,两个月后被抓获。

  权力姓“公”不姓“私”

  陈小涛坦陈,海口地税系统执法环境不良,是他堕落的原因之一。“在这样的环境里,自己由开始的不想收不敢收,到敢收也敢送。整个地税系统形成了上行下效的坏风气,如要不跟着感觉走,就难有立足之地。整个系统形成了‘不给钱办不了事、办不快事’和‘小事小送,大事多送’的潜规则。另外,就是制度没有落实,权力监督缺位,造成了上级监督无力、同级难以监督、下级不敢监督的局面。”

  一位参与办案的检察官也告诉记者,陈小涛之所以能够明目张胆地行贿受贿15年,最大的原因是监督缺位。他认为,目前反腐工作最紧迫的问题,是如何完善一个行业、一个单位的规章制度,使之更好地对“一把手”进行有效制约。

  但最根本的原因,是陈小涛本人对权力的认识发生了扭曲。“扪心自问,自己坠入受贿犯罪的深渊,主要原因是将公权变为了私权。……现在,我才认清了权力姓‘公’不姓‘私’。权力一旦姓‘私’,那个‘兽’就会向你张开口。什么时候来‘咬’你,那就要看情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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