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东方市爆出土地腐败案,牵出包括原市长、原市委副书记和土地、建设、城投等部门负责人在内的25名干部。近日,东方市原市长谭灯耀因此被判刑18年。
村民举报 多官员落马
2009年11月,东方市检察院收到八所镇皇宁村群众举报,反映村干部与东方市沐龙湾农业观光开发公司总经理张延安等人勾结,以每亩7000元左右的价格征地1000余亩,又以每亩6万多元转手卖给市国土局,从中侵吞巨额征地款,众多干部受贿。
海南省反贪局调查发现,这起土地腐败案,最终立案侦查32人,其中25名东方市干部,不仅包括原市长、原市委副书记、原副市长等市政府领导,市土地、建设、城投等部门负责人也参与“分肥”。
市长助非法占地高价征用
调查显示,张延安买通村干部,通过非法转让从皇宁村拿到一块集体土地。2009年初,开发商柳某得知东方市计划征用约1000亩土地作为“储备用地”时,便与张延安约定,他“托关系”让政府“高价征用”,张延安以每亩4.2万元收取地价款,超出部分归柳某所有。
之后,柳某“托关系”向时任东方市市长谭灯耀推荐张延安等人地块,希望谭帮助将其列为政府储备用地。几个月后,市政府以每亩6.8万元价格“收储”了皇宁村和小岭村合计1046亩的集体用地。
时任东方市交通局局长吴毓锋承认,谭灯耀曾示意将柳某推荐的土地列为政府储备用地。
张延安介绍,征地是开发商柳某找谭灯耀,并由谭安排吴毓锋办成。
时任东方市副市长兼市城投公司董事长李显民称,他带队查看了相关地块,随后让吴毓锋向市政府递交征地报告。事成后,张延安付给开发商柳某“合作利润”2200万元,后者拿出250万元作为对谭灯耀的“审批答谢费”。
谭灯耀承认,在市长任上,他收受下属的钱有12笔,行贿者包括副市长以及交通、财政、环卫等部门负责人。
调查
私企老板控制当地大多土地
调查发现,东方市土地管理较混乱,很多土地特别是集体土地都控制在私企老板手中,因为许多城镇土地被少数个体老板控制,当地一些国家和省级重点项目不得不从个体老板手中高价买地。
而按照土地法规定,农业用地和集体用地禁止出让。为了让所占土地“合法化”,海南省检察院反贪局侦查二处处长刘亚铭介绍,个体老板收买官员,借机谋利。
该案中,正是在市长“授意”下,负责土地管理、审批、征用、建设等职能部门领导“会意”,“一路绿灯”,开发商非法占地高价倒卖,领导干部从中索贿、受贿均超过10万元。
据新华社电 (来源:新京报)
(责任编辑:黄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