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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一黑老大被控受审 曾提供毒品手下统一吸食

来源:重庆晚报
2011年02月15日03:39
庭审现场 市五中院供图
    本报讯 昨日,市五中院开庭审理一起18人涉黑案。被控为黑老大的黄昌华为笼络手下,竟提供毒品让手下统一吸食,对遵守“纪律”、办事得力的手下进行物质奖励。手下人员对外有纠纷,则由该团伙统一出面解决。在这个黑老大的带领下,该团伙成员涉嫌犯下多项罪名。

  庭审调查核实,包括黄昌华在内的18个团伙成员中,大多都有前科。比如今年40岁、只有小学文化的涪陵区人黄昌华,就是“三进宫”。1999年时,他就因非法持枪被判刑,去年2月又因故意伤害被判刑5年。当其还在坐牢时,就因涉黑被调查。

  在其他成员中,有14人分别因盗窃、贩毒、故意伤害、绑架等各种罪名被法院判过刑。

  检方指控称,黄昌华自2003年以来,先后纠集胡廷伟等十多个刑满释放人员和社会无业人员,在涪陵区有组织地实施故意伤害、聚众斗殴、开设赌场、贩卖毒品等违法犯罪活动,逐步形成了以黄昌华为组织、领导者,以胡廷伟等人为参加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检方认为,黄昌华团伙在涪陵区称霸一方,欺压群众,损害了当地群众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严重破坏了当地的正常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应当根据各自的犯罪事实追究其刑事责任,其中黄昌华涉嫌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聚众斗殴罪,非法买卖枪支罪,伪证罪,贩卖毒品罪,容留他人吸毒罪和开设赌场罪。

  因案情复杂,此案还在进一步审理中。

  这伙人干了什么坏事

  庇护手下指使三罪犯作假证

  检方指控,黄昌华组织、领导的涉黑组织不仅层级分明,还有明确的组织“纪律”和奖惩规定。他对成员的管理模式是:统一集中安排住宿,统一到娱乐场所消费,统一提供毒品吸食,统一发放零用钱。

  黄昌华定了“家规”:下级必须服从上级,出了事绝不能供出其他成员,更不能出卖组织。如果遵守“纪律”、办事得力,将对其进行物质奖励。如果有不听话的,轻则被辱骂,重则被殴打直至逐出组织。一旦手下成员在外与人发生纠纷,则由组织出面解决。2005年底,黄昌华就为手下成员的纠纷,两次指挥组织成员持刀聚众斗殴,故意伤害他人。

  检方还指控,黄昌华还为手下人员犯罪后逃避打击提供庇护。2009年3月17日,黄昌华的手下王建勇因参与2005年的一起人命案,被市三中院判处死缓。黄昌华与人共谋后,前往监狱见到了已判刑的另三个同案犯,指使他们作假证,企图为被判死缓的王建勇翻案。后来,在黄昌华的指使下,虚假证言成了二审法院的证据,客观上给二审查明真相带来障碍。但最终没能蒙混过关。

  强占歌城干股强行免单消费

  检方指控,涪陵区金碧辉煌歌城在2003年9月开业后,黄昌华找到股东夏某要求占干股。黄昌华为此找了个冠冕堂皇的理由,就是充当“内部保安”,负责为歌城的秩序“保驾护航”。

  由于知道黄昌华的来头,夏某被迫从自己51%的股份中,分出5%给黄昌华作干股。就这样,黄昌华在没出一分钱的情况下成为歌城股东。到2005年该歌城停业时,他凭干股分红达50多万元。

  黄昌华入了干股后,得知娱乐业酒水利润很高,在没有按行规交入场费的情况下,他强行在歌城内销售青岛啤酒,并强迫歌城服务员必须首先给顾客推荐青岛啤酒,不然就要被他打骂。歌城另一股东因没及时支付他的酒款,他竟威胁该股东,并逼迫其下跪认错。而该股东担心被报复,不敢向警方报案,也不敢向其他部门举报、控告,更不敢直接找其索赔。

  检方还指控,黄昌华长期占用歌城包房,作为组织成员聚集据点。而手下在胡吃海喝后,他一律以免单的方式解决。当金碧辉煌歌城换了老板,变身为豪门会所后,黄昌华仍享受免单消费,前后免单金额达到20万余元。

  手下过生提供毒品一起吸食

  在涉嫌贩毒、容留他人吸毒的犯罪事实中,检方指控,黄昌华在2004年左右,出资1万余元让手下曾祥明购买了100克K粉,又让胡廷伟在成都购买了50克K粉。这些毒品买来后,黄昌华安排手下先分零成小包,然后在涪陵区一些歌城等娱乐场所贩卖。

  除了贩卖之外,黄昌华还在手下到歌城聚会时,拿出其中的毒品给手下分享。2005年12月4日是手下陈超20岁生日,黄昌华称这是个值得纪念的重要日子,一定要给这个小弟好好庆贺一下,并拿出K粉,让手下在为陈超过生日时吸食。

  本组稿件由首席记者 罗彬 采写
(责任编辑:刘晓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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