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见习记者 梁爽 通讯员 安贝) 因另一家公司经常高薪挖走本公司的业务人员,一家保险公司的部门经理秦某心中不爽,遂在对方公司开业一周年庆典时,带领数名员工前去“协商”,未料被对方的经理胡某打破头。昨悉,江岸区法院已判决胡某支付秦某赔偿金1万元。
据了解,秦某、胡某均系保险行业从业人员,以前曾是同事,如今二人分别在两家不同的保险公司担任部门经理。秦某曾多次找胡某公司的负责人面谈,要求其公司停止针对自己公司的“挖角”行为,但双方未能达成一致。
2009年11月17日,秦某得知对方公司在香格里拉酒店举行开业一周年庆典,随即带领四名员工前去协商。在交谈过程中,双方发生口角,继而互相扭打,造成秦某身体受伤。经鉴定,秦某的损伤为头部外伤,多处软组织受伤,鉴定意见为轻微伤。
秦某随后到法院状告胡某,要求赔偿损失并道歉。法院审理认为双方各有过错,判决胡某向秦某赔偿损失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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