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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工商联手网络交易平台 网店监管将协查互动

来源:法制日报
2011年02月15日08:32
  本报北京2月14日讯记者姚芃浙江省工商行政执法机关与网络交易平台服务商及外地工商部门,共同建立违规信息处理反馈和案件协助调查互动机制的做法,对提高网店监管效能提供了有效借鉴。据来自浙江省工商局的消息,淘宝网所在地工商部门已与全国30余个地市工商部门建立案件调查协作关系。

  据悉,在国家工商总局统一部署下,杭州市工商局结合杭州市网络市场发展迅速的特点,在杭州市重点开展打击网络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猎网行动”。行动一个月,仅滨江工商分局就移送外地工商部门案件线索8件,协助外地工商调查案件13件。

  《网络商品交易管理暂行办法》自2010年7月1日实施已半年有余,该办法规定,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的经营者是第一责任人,所负重要管理责任包括制止违法行为,报告、协助、配合查处违法行为。淘宝网、阿里巴巴、支付宝等国内领先的网络平台,坐落在杭州市高新区(滨江)工商分局的辖区内。滨江分局与上述网络平台建立了违规信息处理反馈和案件协助调查的互动机制,多次开展网购领域的联合打假,查办了一批网络侵犯知识产权和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案件。

  今年1月初,该工商分局与淘宝网展开联合行动,查获淘宝卖家胡某以“原单尾货”为名,通过网络销售仿十几个国际知名品牌的服饰。在通过淘宝网协查取证后,工商执法人员在杭州市滨江区一间仓库内现场查获未销售的服饰一万余件(套)。1月19日,该局联合杭州滨江公安经侦大队,再次查处一售假网店,现场查获侵权商品货值达50余万元。由于两案涉嫌违法经营额较大,目前都已移送公安部门处理。来源法制网——法制日报)
(责任编辑:Newsh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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