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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办遗体火化登记被强收800元 官员称是押金

来源:大河网
2011年02月15日17:54
永城市遗体火化登记表
永城市遗体火化登记表

  大河网讯(记者 刘成)2月14日,永城市马牧乡的霍先生打来电话反映,家里老人去世后需要火化处理,找到马牧乡社会事务办公室加盖公章,被收取800元钱,不给开任何票据。马牧乡政府办公室吴主任称,这800元钱系押金,通过村干部代办的,有中间人,不需要开票。

  办理遗体火化登记 被强收800元

  霍先生称,家中老人去世,响应国家现行政策,办理火化手续,在填写《永城市遗体火化登记表》中,被强行收取800元钱,否则不给盖公章,收费后并没有开具任何票据。

  2月15日上午,记者致电霍先生,他将加盖有“永城市马牧乡社会事务办公室”公章的登记表发了过来,经记者查看,签字个人为“寇乐义”。

  官员称中间人办理 不需要开票

  随后,记者与马牧乡政府办公室的吴主任取得了联系,他开始称不知情,后经过核实给记者回复称,此项收费是防止遗体被火化后再次按土办法下葬的押金,如若不违反殡葬管理办法,800元钱还会退还。至于未开票,他解释说:“这样的事都是通过村干部代办的,有中间人,不会有其他问题的,不需要开票。”

  就在记者发稿前,霍先生在电话里称,关于收800元钱的事,他已经接到乡里的电话,让他下午到乡里去一趟。

  记者查阅,依据《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殡仪服务人员利用工作之便索取财物的,由民政部门责令退赔;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责任编辑:张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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