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6日,北京市出台落实“国八条”的楼市调控细则,细则要求,在北京市没有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家庭在北京购房,须提供连续5年以上缴纳社会保险及个人所得税的证明。中新社记者 杜洋 摄
中新社北京2月16日电 (记者 于立霄)旨在调控房地产的“国八条”北京市实施细则16日终于浮出水面。“京版国八条”明确了15条细则,其中,在住房限购方面规定,北京户籍家庭已有2套住房、外地人已有1套住房者,暂停售房。这里所指的住房,包含了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今年1月26日“国八条”新政出台震动了中国楼市,北京的实施细则比“国八条”更加严厉。今天出台的《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本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从限购、税收、信贷、土地、行政等多方位,对当前房地产投资过热现象进行了严格调控。
在备受公众关注的住房限购方面,细则规定,自发布之日——2011年2月16日开始,对已经拥有一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商品房)的北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一套住房。对于已经拥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北京市向其售房。
此通知对外地人购房再次提高了门槛,外地人购房须提供5年的纳税证明。规定要求,无法提供有效暂住证,以及无法连续5年或5年以上在北京市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北京购房。
在购房资格审核方面,通知要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将会同公安、税务、民政等各部门进一步完成信息共享及购房人资格核查机制,对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的购房者,将不予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并追究其法律责任;对未严格核实购房人资格、违规签定购房合同或代理合同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将依法严肃处理。
在信贷政策通知也做了明确规定,要求各金融机构和北京公积金住房管理中心,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要切实执行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60%,贷款利率不低于基准利率1.1倍的政策,对违规机构要严肃处理。
北京市房地产协会副秘书长陈志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北京此次出台的“国八条”实施细则正逢其时,主要是抑制多套房的投资需求,抑制投资性和投机性购房,对于首次置业的家庭并没有影响。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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