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3日,自治区公安厅刑警总队接到网报称:2月8日,锡林郭勒盟太仆寺旗宝昌镇发生一起故意伤害案。
接报后,太仆寺旗公安局立即组织警力赶赴现场。迫于压力,犯罪嫌疑人王某某在作案3天后到公安机关自首。在审讯中王某某交代说,2月8日晚,他酒后回家,因琐事与父亲发生争执,用碎酒瓶将父亲刺伤,随后将父亲送往医院救治,其父经抢救无效死亡。
无独有偶,2月8日14时19分,在乌海市海勃湾区一家烤鸭店内,一人被杀。
接到群众报案后,海勃湾区公安分局立即组织警力赶赴现场。经查,酒后,盖某某与一起参加婚宴的高某某因琐事发生口角,盖某某用随身携带的匕首向高某某的左胸部捅了2刀,致高某某当场死亡。2月9日,侦查员将犯罪嫌疑人盖某某抓获。(记者 刘春芳 通讯员 明 星) (来源:内蒙古日报)
(责任编辑:周径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