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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尘肺病人因务工证据无处可查 十年维权无果

来源:大河网-河南商报
2011年02月17日04:00

    我劳动过 但我不能证明我劳动过

    甘肃百余尘肺病人因务工证据无处可查 十年维权无果

    甘肃古浪县百余名尘肺病患者,因大部分缺少务工证据,10多年维权未果。负有管辖义务的肃北人社部门本该为尘肺病患者备案,而记者调查发现7年中这些工人的数据无处可查。

  百余患者选代表进京寻援助

  2009年,在甘肃省职业病筛查中,古浪县124人被确诊为尘肺病。尘肺病患者马江山不能躺着,大夫说他的肺功能不如80岁老人;尘肺病患者杨德兴一坐起来气管就堵。

  2010年年底,甘肃省古浪县尘肺病患者,每人100元,凑足5000元经费,选举3个病人代表,第一次前往北京寻求援助。患者周俊山介绍,他们计划近日再到北戴河洗肺,约30个人前往,镇党委书记带队。

  金矿矿主否认工人患病经历

  古浪县出具的尘肺病人务工情况调查表中显示,当地124名尘肺病人中,有117人曾在马鬃山金矿工作。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最后的用人单位应该为被确诊患有职业病的劳动者提供赔偿,也就是说马鬃山金矿应当负责古浪县大部分尘肺病患者的赔偿。

  然而,由于寻找金矿老板索赔,路途遥远,往返不易,且金矿经营不稳,马鬃山金矿矿主更迭达37人之多,尘肺病患者维权艰难。37名矿主中,目前能电话联系上的只有四五个人,且他们几乎全部否认工人患病经历。尘肺病患者尚志发告诉记者,每次索赔,矿上都说病是因为抽烟得的。

  患病农民工,一方面丧失劳动能力,另一方面治疗需要高额费用。他们花光了打工积蓄,欠下少则一两万,多则六七万的外债。100多名尘肺病患者推举周俊山为代表寻找矿主,但没有结果。

  多人务工证据无处可查

  国家规定,县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有劳动和社会保障的监督检查职责,综合管理全县劳动争议处理和劳动合同见证工作,对辖区内所有用人单位进行劳动保障监察。

  金矿所在地肃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王小梅称,无法确定100多人最后务工地点就在马鬃山金矿。王小梅强调,农民工要想获得赔偿,首先必须要有务工证明。

  然而,目前100多位尘肺病人中,在肃北县能查到务工证据的只有16人,为什么其他人的资料中查不到务工证据?王小梅局长承认,当时各种制度不很健全,现在完全让老板认可赔偿,估计有难度。

  主管部门统计疑存疏漏

  据了解,古浪县尘肺病人绝大多数是在1994年7月5日《劳动合同法》颁布后去马鬃山金矿打工的。按规定,工人们的相关资料应纳入当地主管部门的统计之中。也就是说,这些工人本该在当地主管部门的统计之中。不过,记者调查发现,从1997年到2004年,工人们的数据和备案情况基本无处可查。

  对此,王小梅称,有一部分有,有一部分资料没有。

  矿主拒不承担责任,当地主管部门资料登记不全,农民工维权问题久拖不决。即便是拥有务工证明的16名尘肺病人,目前也未获赔偿。 (据2月16日《新京报》)

(责任编辑:UN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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