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新实施的海岛保护法,2010年中国海监东海总队启动了海岛专项执法行动,并获取了较全面的第一手资料。
为确保海岛专项行动的顺利展开,东海总队要求所属各支队成立海岛保护专项执法行动领导小组,迅速开展辖区内海岛执法检查,并在此后召开了“无居民海岛执法工作座谈会”,对专项行动提出具体要求。随后组织第四、五、六海监支队和东海航空支队,于2010年3月至8月间开展了东海区海岛专项执法行动。
截至2010年8月,执法人员采取现场登临检查、环岛巡航观察和航空监视等检查方式,船舶巡航202小时,航程2469海里;海监飞机飞行69架次,229航时,航程约57250公里,对辖区内所有领海基点岛屿和部分无居民海岛进行了检查,共获取照片12300余张。并先后完成对辖区内全部17个领海基点岛屿中的13个岛屿(4个台属岛屿除外)以及30个无居民海岛的执法检查,取得了较全面的本底资料,还集结成《2010年东海区领海基点岛屿执法检查图集》,圆满完成了海岛专项执法年度任务。同时也为海岛保护和今后开展无居民海岛专项执法检查奠定了基础。
此外,东海总队还指导所属支队独立办案,顺利实现执法重心下移。按照中国海监总队的要求,2010年起,海区下属各支队被赋予独立的海洋行政处罚权。为实现办案体制的平稳过渡,东海总队先后通过制定下发工作意见,建立健全会审、主办或协办监察员等多项配套制度,进一步规范了支队执法办案工作。截至去年年底,东海总队及下属各支队共承办各类海洋违法案件36起,下达处罚决定28起,结案25起,执行罚款金额2731万余元,且无一起行政复议或诉讼。来源法制网——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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