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狐网站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最新要闻 > 世态万象

男子卖肾后做器官中介获缓刑(图)

来源:新京报
2011年02月18日03:47
此前,非法贩卖人体器官案在西城法院开庭。被告人刘韫璐(左一)和董兵岗(左二)被带上法庭。本报记者 王贵彬 摄


  本报讯 (记者朱燕)卖肾获利3万元后,25岁的男青年董兵岗开始和刘韫璐做起买卖人体器官的生意。昨日,董兵岗被西城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而“中介”刘韫璐获刑7年。

  据法院查明,2009年1月,刘韫璐在北京友谊医院内,居间介绍“供体”董兵岗与患者刘某进行了肾脏移植手术,非法经营额为15万元。

  董兵岗称,卖肾后刘原本答应给的5万元,最终只陆续拿到了3万元。他称,当时为了给母亲治病,自己无奈之下在网上看到可以买卖器官的信息后,就做了“供体”。他和刘韫璐“合作”的过程中,刘对他说“小伙子很机灵,跟我干吧。”董兵岗便也转做了中介,但他表示,虽然帮刘韫璐工作,刘未给他发过一分钱的工资和提成。

  此后,刘韫璐还伙同他人居间介绍了两起器官买卖,分别促成两位“供体”与患者进行了肝脏或肾脏移植手术,非法经营额为31.8万元。其中董兵岗参与了一起,他在长沙某医院帮助刘韫璐做联络工作。

  刘韫璐交代,促成一笔交易后,他收取患者15万左右的费用,而分给“供体”的,仅2万-3万元。

  法院认为,刘韫璐和董兵岗已构成非法经营罪,鉴于董兵岗在此案中属于从犯,应从轻处罚。另外,两人在审理时自愿认罪,可从轻处罚。判处刘韫璐有期徒刑7年,罚金10万元;董兵岗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罚金3万元。

  据悉,近一段时间,已经有5起买卖人体器官的案件在全市各法院审理,大部分也已判决。
(责任编辑:刘晓静)
上网从搜狗开始
网页  新闻

我要发布

近期热点关注
网站地图

新闻中心

搜狐 | ChinaRen | 焦点房地产 | 17173 | 搜狗

实用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