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狐网站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最新要闻 > 世态万象

河南天价过路费案被告之弟移送检方 罪名为诈骗

来源:东方早报
2011年02月18日03:47
  早报讯 “河南天价过路费”案让哥哥顶罪的犯罪嫌疑人时军锋已被移送至检察机关,目前涉嫌的罪名仍为诈骗。

  记者昨日获悉,北京市亿嘉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永杰已接受该案嫌疑人时军锋亲属的委托,为其提供法律援助,王永杰认为,该案不该再定为诈骗罪。2011年1月27日,王永杰在鲁山县看守所见到了时军锋,在被刑拘期间,时军锋向办案机关提供了新证据,除自首时提供的与武警许昌支队的用车合同外,还提交了他与鲁山县下汤收费站和武警许昌支队工作人员的电话录音,以期洗脱诈骗罪名。按照规定,大概10天内,检察院会对该案作出批捕决定。相关人员透露,移送至检方后,罪名可能会有变化。

  王永杰表示,时军锋出示的证据显示,其使用的军车牌照不是伪造的,来源于武警部队。“时军锋并没有诈骗他人财物的主观故意,便不构成诈骗罪,也更加不应构成伪造武装部队车辆号牌罪。”如果军牌是假的,由于时军锋与武警部队签有“合同”,并按合同支付了120万元的费用,所以,也不构成非法使用武装部队车辆号牌罪。此外,虽然刑法修正案将非法提供、使用军车牌照等专用标志规定为犯罪,但该修正案是2009年2月才开始实施,时军锋的行为发生在2008年5月至2009年1月,根据“法无规定不为罪”的原则,他不构成犯罪。
(责任编辑:侯俊杰)
上网从搜狗开始
网页  新闻

我要发布

近期热点关注
网站地图

新闻中心

搜狐 | ChinaRen | 焦点房地产 | 17173 | 搜狗

实用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