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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振聪向香港警方报案 指遗产案伪证碍司法公正

来源:人民网
2011年02月18日08:34
  人民网2月17日电 据香港文汇报报道,龚如心千亿争产案再起波澜。在已故华懋集团主席龚如心遗嘱案上诉被判败诉的商人陈振聪,突然透过公关公司发表声明,声称自己已向商业罪案调查科报案,怀疑有人在龚如心遗嘱案聆讯过程中作假口供,妨碍司法公正。他又首度公开4张2006年遗嘱正本、垫底草稿的静电探测仪(ESDA)鉴证资料。陈振聪又投诉警方迟迟不公布科学鉴证结果,称“真相呼之欲出”,盼警方尽快采取行动,“以免法院一次又一次被误导,作出错误的裁决”。警方发言人回应称,案件仍在调查,不作评论。

  据了解,全长2页的声明由陈振聪亲自撰写。在上周六(12日)近下午1时、即上诉庭宣判前两天,陈振聪在妻子谭妙清及胞弟陈振国陪同下,前往中区警署报警,并与商业罪案调查科人员会面约1小时后离开。

  昨日的声明甫开首便称,“谎言与偏见把真相埋藏了太久,现在就要把真相公诸于世”。声明又称,陈振聪向警方提供的证据包括一份利用静电探测仪(ESDA)查验2006年遗嘱正本、垫底草稿及北京大学信封的资料。扫描结果显示,有大量指纹分布于龚如心、见证人王永祥及吴崇武签署文件的正背面上,遗嘱正面的文字部分更有一个明显掌印,文件的其他位置也有清晰指纹。

  陈振聪在声明中说,笔迹专家Audrey Giles曾指出,两张文件没有移位的可能情况,显示龚如心用手按着两张重叠放在桌上的遗嘱,让两位证人签署。根据2006年遗嘱的指纹分布,显而易见是处理该遗嘱的有关人士所留下。由于警方早已要求有关人士提供指纹及DNA样本以作核对,确认指纹谁属,相信警方已掌握重要证据,“真相呼之欲出”。

  陈振聪并在声明中对警方及律政司提出四点质疑,指警方于上月5日知会他的代表律师,确认完成对2006年遗嘱的科学鉴证,换言之,警方早于上月10日上诉庭开审前已得悉鉴证结果,却没有公布。陈振聪指出,律政司是案中的第2被告,得知警方鉴证结果报告后,有责任向法院及与讼各方交代,是民事诉讼中的法则。

  声明指出,律政司既是案中被告,也是警方的法律顾问,“双重身份”明显有利益冲突,质疑律政司能否向警方作出公平、公正、无私的法律指引。陈振聪的代表律师多次要求警方提供鉴证结果,但不获理会。声明提到,律政署高级助理刑事检控专员唐立品分别于去年6月中在庭上及去年9月底致函,承诺倘有鉴证遗嘱结果,会通知陈振聪。
(责任编辑:马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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