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起,机动车号牌工本费和劳动手册工本费都被取消了。记者昨天获悉,今年上海已启动2010年行政事业性收费清理后续管理,停收和取消的收费项目多达107项。此外,社保卡工本费等13项收费的征收标准也有所调整。
昨天,市发改委在网站上公布了关于做好2010年行政事业性收费清理后续管理工作的通知。记者了解到,此项工作已报经市政府同意,自2011年1月1日起正式执行。
据此,本市从今年起停止征收中央审批设立的“渔业船舶登记费”等34项收费项目。比如,机动车号牌工本费、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费、公民出入境证件费等已停止收取。
此次还取消了本市审批设立的“上海市公民兵役证工本费”等73项收费项目。比如,在人力社保方面,补(换)医疗保险卡工本费、就医记录册工本费、劳动手册工本费、各类证书及表格工本费都被取消了。同时,在取消的机动车号牌工本费中,机动车临时移动证,机动车年检签证手续费(含年检合格证),机动车停驶、复驶、报废、注销手续费,机动车进港通行证,虹桥机场隔离区通行证等收费也被取消。助动车检、复验费等9项非机动车管理收费和户籍管理证件工本费都在此次取消范围内。
上海还降低了“社会保障卡工本费”等13项收费的征收标准。其中,社保卡工本费将从今年起由每证25元降低为20元。婚姻登记证书工本费中,结婚登记工本费由每对9元调整为每对5元,离婚登记工本费也由每对10元调整为每对5元。此外,在房地产资料查阅费方面,房地产登记资料查阅费调整为每件5元,每次每套不超过20元,一次查阅20套以上部分,每次每套10元,复印费A3纸0.4元/页,A4纸0.2元/页。
据悉,2011年1月1日起至各相关单位收文之日间,已收取的相关收费收入,应在1月底前予以退付。市财政局、市物价局还编制了《上海市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2011年版)》,并已经市政府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