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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色通缉犯潜逃加拿大12年被遣返

来源:新京报
2011年02月19日01:57
  本报讯 (记者邢世伟)昨日,记者从公安部获悉,潜逃加拿大12年,被公安部列为“中国10大诈骗通缉犯”之一的曾汉林,被加拿大遣返回国。

  案发后携妻潜逃加拿大

  据媒体报道,曾汉林曾是广东的一名商人,受益于中国的国企私营化政策,他白手起家成为百万富翁,并担任广东飞龙集团公司法人代表。公安部门透露,1997年10月至1998年8月,曾汉林涉嫌用虚假手段,伪造银行存款证明,签订股权转让合同诈骗成都某公司3500万元银行质押贷款后,与妻子持多米尼加护照逃往加拿大。

  案发后,四川省成都警方对其开展立案侦查,并报请检察机关批准逮捕。2000年8月,通过国际刑警组织对其发布红色通报。

  在“地下生活”四年后,曾汉林被加拿大移民部门发现。曾汉林潜逃后,我国公安机关坚持不懈地对其开展境外追逃工作,迅速向加方提出缉捕、遣返请求,并及时提供曾汉林涉嫌犯罪的相关证据材料。近日,曾汉林非法移民诉讼审理终结并被判决执行遣返。

  数名重罪嫌疑人已被遣返

  公安部有关负责人表示,这是继邓心志、崔自力、刘晓全后,加方再次将重大犯罪嫌疑人遣返回中国。显示了中加执法机关坦诚务实的合作,更显示了中国公安机关追捕所有外逃犯的信心和决心。中国公安机关也将进一步加强国际执法合作,坚决依法打击各类犯罪行为。

  作者:邢世伟
(责任编辑:刘晓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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