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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建立刑事案件受害人救济金 不超36个月工资

来源:中安在线
2011年02月19日16:20
  2月18日下午,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法院司法改革成果”新闻发布会。记者从会上获悉,省高院将对安徽刑事被害人设立救助制度,设立专项基金。

  随着我国刑事案件的逐年增长,建立刑事被害人救助制度日益成为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的必然要求。目前,安徽实行的是“三金合一”的方式,即信访救助金、执行救助金、刑事被害人救助基金,未来将有望实行刑事被害人救助基金“专款专用”的制度,资金主要以政府支柱为主,社会捐款资金为辅。且救助的具体数额一般是按照案件管辖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准,一般不超过36个月的总额。 (通讯员 陶庆、实习生 范媛媛、记者 何芳芳)

  作者:陶庆 范媛媛 何芳芳 (来源:合肥在线-合肥晚报)
(责任编辑:news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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