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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委员建议提捐赠税收减免比例 简化免税程序

来源:汉网-武汉晚报
2011年02月20日01:27
  本报讯(记者 周海滨)“现行纳税制度是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最大"瓶颈"”,昨日,民建湖北省委向省政协提交建议,提高慈善捐赠的税收减免比例,简化免税程序,以鼓励更多社会个体向慈善事业捐赠。

  纳税制度

  成慈善发展瓶颈

  建议提到,我国税法对慈善捐赠企业给予的税收优惠额度低,免税程序复杂,获得慈善优惠资格的慈善组织较少;税法对企业进行慈善捐赠给予的税收优惠,仅局限于捐赠资金相应限额内的企业所得税的减免,而货物、劳务的捐赠还要缴纳流转税和相关小税种,阻碍了慈善捐助事业的健康发展。

  针对此问题,民建湖北省委提议,修改和完善《企业所得税法》、《个人所得税法》等法律,提高慈善捐赠的税收减免比例;政府有关部门应进一步完善政策措施,为捐赠人办理减免手续提供规范、便捷的服务。

  优质慈善组织

  应享减税优惠

  民建湖北省委称,每万人拥有社会组织中,法国110个,日本97个,美国52个,巴西13个;而湖北仅有6个,其中慈善公益组织约占一半,这一数据也低于国内许多省份。另外,由于双重管理体制,民办非企业组织登记注册要有业务主管单位,否则不能注册,这大大阻碍了民间慈善机构准入,使慈善机构的数量远不能满足慈善救助所需。

  该建议提出,取消现行法规中要求慈善组织必须有业务主管单位的规定,让慈善组织真正独立承担起民事责任;对管理规范、运行良好、有较高社会公信度的慈善公益组织进行评估,对取得信用资格认证的慈善机构,应享有社会捐赠的优惠政策。

  作者:周海滨
(责任编辑:徐永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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