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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对药品真伪有怀疑 可以去药检所免费鉴定

来源:新华报业网-南京晨报
2011年02月21日07:39

  晨报讯(通讯员 罗渐 记者 戚在兵)凡举报药品、医疗器械违法行为,经查证属实,举报人最高可获得5万元奖励。在昨天举行的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1年机关作风建设会议上,该局公布了为民办十大实事。今后市民如果对自己购买的药品有怀疑,可在每月第一周的星期一,带上购买的药品去南京市药检所免费鉴定真伪。

  据了解,举报有功人员,是指以书面材料、电话或其他形式向药监部门举报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等违法行为,并经查证属实,涉案货值金额在1万元以上或当事人被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同一违法案件被多次举报且内容相同的,第一举报人为举报有功人员。具体奖励标准为,货值在1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食品药品管理部门按照举报有功等级按货值1%-6%给予举报人奖励;对于货值超过15万元的案件或大案要案,管理部门视情按货值1%-5%给予奖励,每起案件的举报奖励原则上不超过5万元。

  此外,如果您怀疑购买的是假药,或对“药品”的成分有所怀疑,现在起可以把药品带着去给专业人员去检验。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唐富春告诉记者,初步设定每月第一周的星期一为市民服务,提供技术和咨询,有专门的专业人员接待市民,老百姓如果有对自己吃的药不放心的,技术人员可以凭借经验和相关检验检测来进行判断。同时还会集中为市民解答有关药品安全方面的知识和真假药材的识别。

  

(责任编辑:news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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