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潘从武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政府近日下发通知,加大宁夏区内领导干部的任中审计比重。
通知规定,宁夏全区各地要结合干部管理需要,有步骤、有计划、有重点地安排经济责任审计,坚持任中审计和离任审计相结合,每年安排的任中审计项目数量不低于经济责任审计项目的三分之二,重点地区、重点部门的领导干部和重点企业的领导人员,均要在任期内安排一次经济责任审计。通过经济责任审计,对领导干部守法、守纪、守规、尽责情况作出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评价,为各级党委、政府管理、监督和选拔使用干部提供重要依据。
此外,宁夏各级党委、政府要建立健全经济责任审计情况通报、审计整改以及责任追究等结果运用制度,把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告归入被审计领导干部个人档案,作为对其业绩考评、任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来源法制网——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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