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片:苹果IPad、Iphone正在中国热卖,但137名苹果中国供应商员工,却因暴露在正己烷环境,健康遭受不利影响。苹果公司15日发布2010年的供应链管理报告,首次公开承认中国供应链致残员工。
新华网南京2月19日电(记者朱旭东、刘巍巍)苹果公司近日发布《2011年供应商责任进展报告》,首度承认其在华供应商联建(中国)科技有限公司137名工人“因暴露于正己烷环境,健康遭受不利影响”。
苹果公司这份“迟到”的报告,引起媒体和社会对联建公司137名员工不幸遭遇和生存现状的关注。
“黑心”企业贪便宜违规使用正己烷导致100多名员工中毒 位于苏州工业园区的联建公司于1999年12月建厂,注册资本1.23亿美元,主要生产新型平板显示器及相关电子零组件、五金配件等相关产品,现有员工1.6万余人,平均年龄20岁左右。
据调查,2008年10月至2009年7月,联建公司模组五课在作业场所开始使用价钱更便宜的“正己烷”替代酒精等清洗剂进行擦拭显示屏作业。模组五课车间是密闭洁净车间,车间内直接接触使用正己烷的职工有800余人。由于公司没有对正己烷使用的职业危害影响进行申报评估、检测,也没有改造相应的通风设施,导致作业现场空气中的正己烷含量严重超标,部分员工出现头晕、手脚麻木等正己烷中毒症状。
事件发生后,苏州工业园区有关部门立即介入,督促指导企业整改职业危害隐患,开展员工体检、康复、诊断、工伤鉴定等工作,并依法对企业实施行政处罚。据联建(中国)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张立昇介绍,公司于2009年7月28日停止使用正己烷,同时为员工配备了防护有机溶剂危害的个人用品,对模组五课车间加强整体通风和增加新风量,对擦拭岗位加装了局部通风装置。记者在车间看到,192个擦拭工位已全部安装上了喇叭形吸风罩。此外,当时的驻厂最高主管杨瑞祥也因“没有告知员工,没有完善工厂工作环境,违法使用正己烷”等原因离职。
记者多方核实获悉,在这次中毒事件中,联建公司总共发现有137名疑似正己烷中毒的员工,后经苏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诊断为正己烷中毒的共101人,其中91人完成了工伤等级认定。
中毒影响巨大 部分员工担心后遗症不敢离职 中毒员工的获赔偿情况、生活现状和身体康复情况,是目前公众关心的几大焦点问题。
记者了解到,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综合苏州市居民的平均年龄和苏州市社会平均工资标准等参数,完成工伤等级认定的员工中,有58人认同鉴定结果,在离职后获得了7—14万元不等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56人回到工作岗位。继续留在公司上班的生产三部员工程霄群告诉记者,对于中毒员工的去留,公司充分尊重自身意愿,像自己这样愿意留下的员工,公司全部将其调整到不接触擦拭操作的岗位。
但是,仍有一些员工不同意认定的工伤等级,一些员工纠结于去留问题,一些员工认为自己没有完全康复并且有复发迹象,提出需要进一步治疗。他们均对目前的处理结果表示不满。
27岁的员工贾景川说:“公司提出,如果想拿到伤残补助金,就必须和公司签订解除劳动合同的协议书,将来再无任何纠葛。”贾景川表示,尽管医生说他已好转,但自己现在手脚依然容易出汗、怕冷,特意买了羽绒裤。“这是老年人才穿的,我现在就靠它保暖了。我不知道这是不是后遗症?”
一线操作工郭瑞强出院已经7个月,但两个月前又开始感觉像最初发病时一样。“这种状况也无法换工作,而且还不知道将来对生活会有什么样的影响。”所以他也不敢和公司轻易签离职协议,如果签了协议,按照协议的规定,以后再有症状,公司将不负任何责任。
不少中毒员工表示,他们之所以目前仍留在公司,是不想拿那一次性补助去赌自己的未来。“我们不知道未来会怎样,在这里坚持工作,(一旦中毒病症复发)最起码公司还要对我们负责。”员工张飞说,只是原来每月能加班120小时,现在只有力气加班50小时了。
政府应前移监督阵地,切实履行监管职责 苏州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社会事业局副局长郎菊明表示,园区两年前就明确发出通知,要求区内电子企业不使用正己烷,并要求企业签订承诺书。“现在看来,不能轻信企业的承诺书。”
他强调,政府管理部门必须前移监督阵地,切实履行监管与查处的法定职责,必要时可进驻企业调查个案,检测劳动环境,对可能产生污染源的工艺作出警示并责令停产改进,直到消除危害、排除污染源为止。
据郎菊明介绍,中毒事件发生后,有关部门已对企业进行了处罚,并责令整改。“现在每月都要抽检一次,直到整改完全到位。”
苏州第五人民医院职业病科主任医师刘杰介绍说,正己烷中毒会引起周围神经损伤,导致四肢麻木,感觉异常,严重的会导致四肢运动神经受损伤,肌肉萎缩。“但正己烷导致的中毒是可逆的,脱离原来的环境后,症状只会减轻,不会加重。”他接诊的万秋英属于中度中毒,到医院时根本不能行走,也是联建公司发病最重的一位。“她是最后一个出院的,恢复良好,目前没有明显的后遗症。”
记者在采访中,各方人士呼吁,要确保企业员工在安全和卫生的环境中作业,应要求企业依法生产,但政府监管也必不可少。而且政府的监管必须前移而不是事后补救,对违规企业的严厉处罚和威慑是保障员工权利必不可少的前提。如果劳动者在维权时只能“一个人战斗”而得不到相关部门的有力支持,事态的发展很可能一直“发酵”。
作者:朱旭东 刘巍巍 (来源:新华社)
(责任编辑:马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