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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科院称云南广西等地农作物砷超标极严重

来源:人民网
2011年02月22日10:05
  据了解,在我国已探明的矿产储量中,共生伴生矿床的比重占80%以上,可是,只有2%的矿山综合利用率在70%以上,75%的矿产综合利用率不到2.5%,也就是说,我国绝大多数矿山都只是为了开发极少数矿石,将更多的矿产资源破坏和废弃了。

  有媒体曾报道,在广西环江,绝大多数矿山都没有石排场和尾矿库,大量废石和尾矿就堆放在山上,这不仅占用了本可以利用的耕地,还容易在暴雨来临时形成泥石流,最可怕的是,尾矿中的有害成分在伴随雨水逐渐扩散到更大的范围,危害在时刻发生着。

  另一个“定时炸弹”是裸露堆放的矿渣。

  在云南个旧,冶炼厂、电镀厂非常密集,矿石在这里经过加工就可以身价倍增,同时,大量的矿渣被生产出来,废弃在矿山和矿厂附近。

  据了解,在云南个旧老厂矿田竹叶山矿段,十几万吨砷渣已经裸露堆放在旷野里几十年,为了阻挡砷渣对农田的污染,农民们在砷渣周围堆砌了“土坝”,但是,砷还是通过雨水进入了地下水系统,据检测,该矿段附近的农作物含砷量超标100多倍。

  而砷渣还只是重金属污染“五毒”之一,其他的还有汞、镉、铅、铬等重金属废渣。资料显示,截至2005年,我国累计产生铬渣600多万吨,其中仅有200多万吨得到处置,“五渣”总数更是难以计算。

  另一个污染的来源则是化工企业排放的污水。

  除此之外,农户们过度使用化肥也能使土壤重金属含量急速攀高。

  救赎

  在湖南省郴州市苏仙区邓家塘乡,绿油油的草长满了整个农田,乍看之下还以为是青色的水稻。在这块已经被重金属严重污染、无法农耕的土地上,被称作“土壤清洁工”的蜈蚣草却生长得郁郁葱葱。

  中科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环境修复研究中心主任陈同斌介绍说,蜈蚣草吸收土壤中砷的能力相当于普通植物的20万倍,通过蜈蚣草的吸附、收割,三至五年内,这片土地就可以“恢复健康”,在郴州已经有修复完工的土地恢复了耕作。

  现在,蜈蚣草已经在湖南郴州、云南个旧、广西环江扎下了根,尤其是在广西环江,蜈蚣草种植面积已经达到了1000亩~2000亩,成为世界上最大面积的砷污染农田修复项目。

  蜈蚣草的“同盟战友”还有东南景天,这是在广东种植的专门修复镉中毒农田的植物,现在东南景天在全国也有上百亩的试验基地。

  在西北,300多亩盐碱土地上种植了被称作“吸毒解毒高手”的竹柳,它不仅耐寒、耐旱、耐涝、抗盐碱,还可以吸收城市污水,消除氮磷钾,分解土壤中的重金属成分。

  陈同斌介绍说,植物修复法更接近自然生态,从经济投入、修复周期和避免二次污染等多方面考虑都是目前的最佳选择。

  但是,植物修复法的进行却并不顺利,以云南个旧为例,目前治理修复面积还不到100亩,而污染面积却在20万亩以上。

  杯水车薪。

  虽然植物修复法已经非常“实惠”,修复一吨污染土的成本已经低于200元,但是修复面积的庞大使总投入数额惊人。陈同斌举例说,广西环江受污染土地达万亩,如果要全部修复,总投资至少需要几千万到1亿元,这对当地财政来说是个不小的数目。

  在广西河池市,蜈蚣草就与桑叶或甘蔗、苎麻等经济作物间作,使污染土地修复的同时,农民也有较好的经济收入。

  但陈同斌仍然强调,并不是所有的修复地区都能够实现经济利益的兼顾,土壤修复还是需要政府的引导和补贴,否则,修复规模就很难扩大。

  另外,种苗繁育也并不容易。目前发现的超富集植物一般都是野生植物,其种苗繁育存在较大的技术难度,实现大规模种苗就更加困难,所以现今使用的是先大棚育种再移植到修复区的办法,这无疑会增加成本和操作难度。

  而且,类似蜈蚣草的砷超富集植物多集中在我国淮河以南,而在淮河以北则很少发现,这使植物修复法的影响范围大大受限。

  对于当地村民来说,最为痛苦的则是三至五年的修复周期过于漫长,他们守在不能耕作的试验田旁,除了等待,他们毫无办法。

  更为残酷的现实是,很多污染地区都等不及采用植物修复法,而选择了“客土法”。

  “客土法”也称作物理修复法,简而言之就是将被污染土壤深埋到水稻根系不能达到的25厘米以下,用这种方法修复一亩污染土地就要花费上百万元,而且污染土壤仍然存在,甚至会继续扩大。但是,因为修复方法简单,花费时间少,这种饮鸩止渴的方法被广泛应用。

  求解

  “只有掐紧了准入、统一了管理、明确了监督,才能够合理开采矿产资源,将土壤重金属污染问题遏制住。”罗仲伟的观点也得到了陈同斌的认可,“矿产不合理开采是导致土壤重金属污染的最重要的原因,管住了开矿,就管住了土壤重金属污染的最大问题。”

  罗仲伟认为,我国矿业管理立法相对薄弱,多方插手、政出多门是导致权利、责任归属不清的重要原因;其次,我国没有形成统一的矿业管理体制。在管理方面,我国实行中央为主、地方为辅的权益分配。但是,由于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对资源的关注点不同,利益取舍不同,“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情况时有发生,甚至在法律法规的执行上都会有偏差和扭曲。

  罗仲伟认为,应该取消地方政府的矿业审批权,明令禁止地方政府参股矿业企业,建立矿业开采的利益协调机制。

  另外,在矿业监督上,罗仲伟建议,成立专门的政府主管部门对矿业实行监督迫在眉睫。

  “虽然矿业管理涉及到诸多部门和多方利益,调整和改革面临困境,但是,生命的代价也迫使所有相关方都不得不变,国家政策和专项治理也在不断加强,破解僵局并非难事。”罗仲伟表示乐观。

  在前不久公布的2010年全国环保专项行动成果中,截至9月30日,共排查重金属排放企业11510家,取缔关闭584家,在14个省(区、市)确定了148个重金属重点监管区域,19个省(区、市)确定了1149家重点监管企业,其整治力度和监管效应都是前所未有的。

  2011年,由环保部牵头的《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规划(2010—2015年)》编制工作也已基本完成,公布时间指日可待。由国家设立的“重金属污染防治专项资金”也已经筹集完毕,增加财政投入将为“无力的救赎”直接输血。

  所有人都在期待着,这个圈住了土地、圈住了生命、圈住了全人类的土壤僵局能够寻求到真正的破解之策。(实习记者 李妍)
(责任编辑:赵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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