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胡新桥通讯员王洪湖北省襄阳市政协委派的4名民主监督员近日进驻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始对法院相关工作进行民主监督。
据了解,民主监督员通过明察暗访、专项检查、评议测评,将有关情况直接转化政协提案、社情民意等形式开展民主监督。民主监督员以民主监督小组名义,口头或书面形式向派入部门提出意见和建议,对在监督工作中发现的一些重大问题,将提交市政协主席会议研究决定后再交由派入部门办理。
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负责人表示,襄阳中院将以此次活动为契机,采取扎实措施配合民主监督员工作,达到民主监督与法院工作相互促进、共同发展。来源法制网——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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