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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自治区纪委发出通知重申换届期间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

来源:人民网
2011年02月23日09:46
  广西自治区纪委日前发出关于重申换届期间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的通知,要求各级党委和纪委要按照中央有关规定,严格执行“5个严禁、17个不准、5个一律”等换届工作纪律,严格按照自治区党委提出的“四要四不准”要求,认真做好换届工作。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确保换届工作顺利进行。

  通知就领导干部在换届期间廉洁自律重申作出如下要求:不准借干部提拔、交流、调整之机相互宴请;不准以各种名义向提拔、交流、调整的领导干部赠送纪念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不准借机突击花钱,向干部职工发钱、发物;不准借机处置国有资产或擅自转让、转借、转移、调换国有资产,或将国有资产据为己有;不准临时动议决定大额资金使用、审批项目和发包工程等,以及在调离后干预原单位的有关工作;不准借领导班子换届或职务调整、交流之机,违规购买、更换小汽车,特别是超标准配车;不准违反规定带走公务用车、电脑等公共财物;不准其他任何形式的铺张浪费。

  通知要求,各级党委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教育、引导领导干部自觉遵守上述廉洁自律规定。各级纪检机关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监督检查;对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行为,要快查快结,严肃处理,为换届顺利进行提供纪律保证。(记者/蒋予昕)

  作者:蒋予昕 (来源:广西日报)
(责任编辑:杨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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