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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一男子刑满释放后手头紧 卖掉两岁亲生儿子

来源:中国新闻网
2011年02月23日14:56
  “滴滴……”网吧里,QQ消息声响起,熟悉的头像在闪动,刘某迅速点开对话框,交易的时间、地点跃入眼帘。这不是一场普通的交易,交易品是刘某的亲生儿子。近日,闽清法院以拐卖儿童罪判处刘某有期徒刑5年8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刘某21岁时就与同居多年的女朋友蔡某生下一个男孩,虽说两人没有办结婚证,但感情一直不错,偶有争执也不过是小打小闹。双方家人也不反对他们在一起,还常常帮着照看孩子。

  几年前,刘某曾因抢劫罪被判刑,刑满释放后没有稳定收入。2010年初,刘某通过QQ聊天认识了山东人荆某,了解到荆某的胞弟在2009年一场交通事故中去世,荆某一家很想收养一个男孩时,刘某想到了自己年仅两岁的儿子。当时刘某手头正吃紧,女朋友刚好因为和他赌气独自回娘家了,只留下刘某和年迈的奶奶照顾小孩。刘某于是瞒着奶奶,偷偷带着儿子北上南京,打算与荆某一家进行交易。

  到南京后,刘某不小心丢了手机,无法联系到买家,不得不带着儿子回来。回家后不久,他又通过QQ与荆某取得联系,接着再次前往南京。这一次,刘某得偿所愿,不但拿到4万元的“抚养费”,还“报销”了5000元路费。拿到钱后,刘某买空调、买摩托车、赌博,很快就将钱挥霍一空了。

  去年9月21日,刘某因涉嫌其他犯罪被刑事拘留。此时他终于觉醒,把卖儿子的事告知父亲,并拜托家人一定要把儿子带回来,但他的悔恨来得太晚,他的行为不但伤害了亲情,更于法难容。闽清法院审理认为,刘某的行为已构成拐卖儿童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5年8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记者 赵锦飞 吴海洪 通讯员 李桦)

  作者:赵锦飞 吴海洪 李桦 (来源:福州晚报)
(责任编辑:侯俊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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