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深圳2月23日电(记者王浩明)23日,在深圳的华为公司总部新闻发言人向新华社记者透露,美国中部时间2月22日,美国当地法院就华为公司起诉摩托罗拉公司和诺基亚西门子公司一案正式作出裁决,禁止摩托罗拉公司向诺基亚西门子公司转移华为公司的保密信息。
华为公司透露,在美国伊利诺伊州北区法院颁布的这项初步禁止令中,除了禁止摩托罗拉转让华为公司的保密信息外,还要求摩托罗拉聘请独立第三方检查保密信息的安全删除情况并允许华为对此进行审计。
“我们非常欢迎法院的这一裁决,摩托罗拉必须遵守合同约定,保护华为的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华为公司总部新闻发言人称。
据了解,华为公司于今年1月在美国伊利诺伊州地方法院起诉了这两家公司。华为公司认为在摩托罗拉向诺基亚西门子出售业务的一项交易中,摩托罗拉可能会将华为公司的保密信息泄露给华为公司的竞争对手诺基亚西门子。
2010年7月,诺基亚西门子网络公司宣布收购摩托罗拉无线网络业务,该项收购价值12亿美元。华为公司表示,如果华为公司的知识产权在这项收购中被摩托罗拉转移,华为公司将蒙受不可估量的损失。
华为公司总部新闻发言人称,自2000年起,华为公司就与摩托罗拉建立了广泛的合作,涉及无线接入、核心网等多个领域。合作中,摩托罗拉大量地使用华为公司的技术和知识产权,向客户转售华为公司无线网络产品,并提供相关服务,一万多名华为公司工程师为提供给摩托罗拉的产品和知识产权的开发做出努力。
“我们一直以来尊重他人的知识产权,同时也竭力维护自身的创新价值和权利。”华为公司总部新闻发言人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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